下八镇路长制定期巡查制度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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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切实把镇公路路长制落到实处,促进镇路长履职尽责,根据《下八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巡查是路长制管理的主要方式,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由镇总路长统协调明确职责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巡查工作由镇总路长组织,巡查人员由路长制办公室牵头抽调。

第四条  巡查分为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两种方式。

定期巡查:原则上总路长每季度对镇公路进行随机抽查式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原则上对辖区村道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不定期巡查:汛期、恶发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巡查频率。

第五条  巡查的主要内容

干净整洁:路面垃圾和抛撒物是否及时清理边沟有无淤积、堵塞,排水是否畅通路基、边坡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有无种植农作物,是否及时清除有无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或向路面排水、排污的现象;有无占用公路晒粮,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的行为;有无擅自设置广告牌等非法公路标牌,是否及时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等。

安全完好: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划定公路用地范围,管控公路建筑控制线内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距要求的建房(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手5米,村道不少手3);督促村级路长加强源头管理,配合执法部门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巡查中发现由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路面破损、设施缺失等情况的,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有序畅通:公路两旁的建筑工地、沙场、混凝拌合站等企业,要求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行泥带土滴漏污染公路的现象;及时规劝在公路边摆设点的经营户远离公路进行经营

绿化美好:公路两侧绿化段有无全部绿化,是否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2次,确保生长良好,实现路宅分家。

第六条制作巡查目志。巡查中发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记录存档,并提出整改意见,由路长签发给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巡查工作交办情况及办理情况结果报路长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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