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普光司法所紧紧围绕“平安宣汉、法治宣汉”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特殊人群管控等职能作用,当好“三员”,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点面结合,当好普法教育“宣讲员”。建立“线上线下”一张网、“传统新媒体”一体化、“专业属地”普法机制,在全镇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普法活动,重点就民生实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和普法宣讲,着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截至目前,参与“宣汉司法”抖音视频拍摄14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把关献言,当好基层发展“参谋员”。充分发挥司法所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多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对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项目重大事项进行法治审查把关,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审定,村(社区)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协议(合同)审查,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常态化开展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检查,切实规范乡镇行政行为。截至目前,参与乡镇党委政府审查重大项目合同16件、村(社区)合同(协议)16件,村规民约41份,列席乡镇党委会4次。
防脱堵漏,当好特殊人群“教导员”。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读书明智,重塑新生”读书月活动,定期做好纵到底、横到边、无死角的走访排查工作,积极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等活动,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健全刑释人员监管帮扶机制,建立“一人一档”,因人施教,抓实特殊群体定点就业安置,当好特殊人群“教导员”。截至目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57人,解矫人员22人,给予训诫6次,警告2次,接收刑释人员8人,提供首月救助3人,为15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至今为止无一人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