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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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18-2023年8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宣汉县蜀宣花牛养殖场项目

宣汉县大城镇马滩村

四川缘满宏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大城镇马滩村,分为A场区和B场区。其中,A区占地16074m2,建设面积分别为5383.31m25112.79m22364.96m2,轻钢结构牛舍3座,配套排风扇降温设施,采用同位发酵床养殖工艺,存栏4000头育肥肉牛,配套饲料加工房、青贮、酒糟暂存设施。B区占地69306m2,建设面积分别为2426.64m23053.05m22720.61m21448.75m22124.09m22112m23183.11m2、轻钢结构牛舍7座,配套排风扇降温设施,采用机械刮粪板清粪养殖工艺,存栏泌乳牛、干乳牛、哺乳牛、断奶牛、育成牛、青年牛共1000头。建设3232.70m2挤奶厅一座,配套泌乳牛清洗、消毒设施,泌乳牛经泌乳牛棚进入挤奶厅,排队通过转盘式挤奶器进行挤奶。配套饲料加工房、青贮窖池及干粪堆棚、沼气罐、沼液暂存池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4500万元,环保投资266万元。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进行处理。营运期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与养殖液体粪污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后,沼渣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外售,沼液还田利用,不外排;雨污严格分流,牛舍屋面雨水、道路雨水采用自流式排水,经过雨水管道排入厂区排水沟,经排水沟排入场区雨水池,最终转运至场区东后侧鱼塘用于鱼类养殖。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料场集中堆放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并保持其表面湿润或采取固化处理,并在堆场表面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在库房存放;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运输并在运输物料上覆盖苫布,严禁物料散落减少起尘。营运期控制饲养密度、调整饲料成分防治猪舍恶臭;粪污处理区四周定期喷洒除臭剂,种植绿化隔离带,减少恶臭;饲草料库房全封闭,沉降颗粒物及时清扫 至堆肥场;厨房油烟经油烟去除率大于8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排放;病死牛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高温无害化处理设备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淋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由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以养殖区及粪污处理区外侧边界及连接线向外延伸100m作为卫生防护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迁入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现场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排放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和绿化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设备安装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理;油漆、涂料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期A区粪污混合物通过机械铲车将其从牛舍中彻底清出,清出的粪污混合物经密闭运输车辆集中收集到B区堆粪棚暂存;B区废粪污经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固体粪污送至B区堆粪棚暂存;经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渣送至B区堆粪棚暂存,A、B区粪污及发酵后的沼渣均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第三方有机肥加工企业;病死牛及分娩废物经高温无害化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置,压榨后的渣饼成为有机肥,榨汁进一步处理作为生物制柴油;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薄膜固废外售第三方废品回收单位;医疗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医疗隔间暂存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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