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来源:宣汉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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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审计局印发宣汉县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审计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

一是责任明晰化。针对审计期间、整改期内和整改期满后不同时间节点,围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各个环节,分别界定被审计单位、审计组、局机关等主体的权力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

二是任务清单化。依托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系统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情况、整改情况、结果公告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等

三是程序规范化。审计整改时间节点适度前置,与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时一并沟通,提前安排。同时明确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报告反映问题销号、未整改到位问题催办督办等程序,确保有章可循。

四是督查靶向化。聚焦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的难点卡点,各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检查,适时催办督办,确保审计整改落细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不到位等情形时,按规定程序提请启动审计约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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