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2023年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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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把路长制落实到实处,有效解決公路建、管、护、运等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发挥镇路长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的优势,根据《下八推进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本制度。

第二条镇路长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行路长制的決策部署;

研究部署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重点问题,研究决定相关制度和办法;

总结全面推行路长制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职责范围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定期通报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组织开展考核等工作

需路长联席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路长联会议的组成

路长联席会议由总路长或者副总路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总路长和副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村级路长等其他出席人员由总路长、副总路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四条 路长联席会议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因工作需要,经总路长或副总路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联席会议按程序报请总路长或副总路长确定召开,由镇路长制办公室筹备;

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要经总路长或副总路长审定后,由镇路长办公室印发。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五条 会议研究決定事项为路长制工作督查事项,由镇路长牵头调度,村级路长负责组织协调,联会议成员单位承办。

第六条 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专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公路建运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镇综合执法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城乡环境治理办、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城管等有关部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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