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强安2023”城市管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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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城市执法管理,完善城市管理安全责任制,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制度。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强化隐患源头排查,强化城市管理能力提升。

二、检查重点

(一)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加强场地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堆体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执法一股)

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整治工作措施,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综合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配合住建、公安、自然资源、交运街道等部门(单位)推动我县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安全整治,保障城市安全发展正常运行责任单位:执法二股)

(三)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加大查处违规设置广告的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报备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纠正不按审批要求超尺寸、超范围设置的户外广告,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广告安全隐患自我排查工作,对设置时间久远的广告定期排查隐患,严防倒塌和坠落伤人事故发生。督查业主自查自纠,强化广告业主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切实落实好户外广告设置安全承诺,做好广告的日常隐患排查和广告维护工作。(责任单位:执法七中队

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擅自改变用途和使用功能的建筑(包括快捷酒店)、在装饰装潢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行为(包括群租房等)、各类建筑物违规增层、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据自身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执法五中队执法六中队)

(五)县环卫所安全生产整治。一是重点排查环卫车辆、垃圾中转站运营安全管理,对风险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治安防范、用电安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维护和防火工作。二是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为环卫工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做好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严查严控驾驶员违规驾驶、不文明驾驶、不密闭运输和沿街撒漏问题。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种设施的安全排查,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县环卫所)

(六)县路灯所安全生产整治。好日常安装及维修安全工作,重点排查县城区高层建筑景观灯路边控制柜所辖管理的变压器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责任单位:县路灯所)

三、时间安排

20233月至2023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34月底股室、队、所对标自查自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台账及整改措施,制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模式。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账销号;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改。明确在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方面需要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建章立制的工作方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第二阶段20235月至11各股室、队、所要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结合开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及时掌握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动态更新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推动建立健全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第三阶段202312深入分析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总结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经验,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制度体系。

各股、队、所分季年度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报送执法二股;2023127日前,局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报送情况全面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县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务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强安2023城市管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二股,负责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街道、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合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监管执法。紧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工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共同开展集中执法或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按照统一要求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实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解决重点隐患问题不主动、不得力,行政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处理。特别是在专项整治期间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送资料。按照统一要求,各股室、队、所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展情况,执法二股将对报送情况全面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县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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