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23〕51号
南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南坪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加快推进“健康宣汉”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网底作用,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现就成立南坪镇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人员组成
1.玄祖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侯国
副主任:刘兴兵
成员:朱德容 李兴权 宋兵
花园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良波
副主任:官廷君
成员:程维中 刘中贵
南城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李辉
副主任:李甲明
成员:陈文轩 熊武才
木瓜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郑雄贵
副主任:陈久亮 向文科
成员:程能万 郑青伟
凤凰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杨浩
副主任:李文清
成员:李浩 张国清
斜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邹云生
副主任:陈合生
成员:黄秉理 李进荣 李宗兵
桥沟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王秀兰
副主任:宋晓旭 曹开红
成员:胡化伦 刘宗良
观山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李霞云
副主任:黄学成
成员:陈久明 黄德权
双扁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官廷伟
副主任:吴晓江
成员:李婷 李雪英
大树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杨仁兴
副主任:杨先伟
成员:孙英友 罗金成
修缮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程维友
副主任:程衣礼
成员:程衣轩 陈永香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内设委员会之一,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工作指导,办公室设在各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内。
三、工作职责
协调辖区内卫生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协商解决辖区相关公共卫生问题。
向辖区居民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配合开展疫情防控、预防接种宣传教育,促进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等。
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收集报告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信息。协助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优生优育、妇幼和老年保健及居民健康素养、慢性病、营养调查等,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依法保护居民健康权益。在民政部门支持、指导下,开展综合整治、殡葬管理监督工作。
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地单位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开展健康促进、全民健身、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动员辖区群众开展“灭老鼠、灭蚊、灭蝇、灭蟑”除“四害”活动等。
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对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收集辖区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健康的意见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组织群众及时制修订村居卫生公约。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坪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曾勒任组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赵一强副镇长和分管民政工作的张九龄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环境综合办公室内,万进宣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委员会各项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南坪镇卫生院对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建立协作机制。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社会管理员、健康指导员、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
南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