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达市安办函〔2023〕27号和宣安办〔2023〕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程,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各村(社区)要全面排查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动火、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较大事故易发环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突出重点,达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的。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聚焦高风险领域建章立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动火、有限空间、吊装、检维修、涉危险化学品等有关制度,是否制订相应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
(二)聚焦高风险领域教育培训。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前是否进行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教育,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等。
(三)聚焦高风险领域措施落实。重点检查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检维修等作业审批、风险辨识管控、应急救援、现场管理监护、发承包方安全管理,涉危险化学品采购溯源管理、分区分类储存、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评价、设备设施,以及粉尘涉爆电气设备、除尘系统、场所设置等。
(四)聚焦高风险领域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人员等是否按“三管三必须”实施全面彻底的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是否针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等。
三、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即日起—6月30日)
各工贸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单,立即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全员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和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全覆盖自查自改工作,确保人人知、人人查、人人改、人人会,严防事故发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改清单,整改方案,专题教育培训相关资料包镇综合执法办备查。
(二)第二阶段:集中监督检查(7月1日—11月30日)
镇综合执法办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专家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反馈会”、“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岗位操作人全程在场”模式和“带专家、带执法、带媒体,查深、查细、查实”的“三带三查”方式开展,充分发挥专家传技巧、监管人员学能力、记者曝光典型的作用,并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定期研判本镇工贸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适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问题通报会,警示辖区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三)第三阶段:回头看回头查(2023年12月)
要紧盯在前期检查中发现自查自改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意识较差的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不断深化改进,巩固整治成效。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工贸企业和高危行业经营业主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楚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安全经营、销售,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引导工贸企业和高危行业经营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烟花爆竹和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业整顿甚至关停等强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经营到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镇综合执法办要结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全力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曝光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八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