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镇人民政府、毛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县委第79次常委会审定同意,现将项目资金补充计划下达予你,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推进
严格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乡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府办〔2022〕88号)和《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宣汉县乡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宣乡振发〔2022〕11号)要求,在4月30日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申请资金拨付任务,凡5月30日前没有开工建设的项目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建设的项目按照《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宣赈办〔2021〕67号)要求组织实施。
二、严格公示公告
严格按照《宣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宣财发〔2021〕39号)和《宣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宣财发〔2021〕40号)要求,在乡镇(街道)、项目村和项目实施地,利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示栏和广播等形式对项目资金规模、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和分配结果等相关内容进行公告公示,严禁建设豪华公告、公示牌。
三、完善项目资料
做好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相关记录,备齐相关项目档案资料,第一次申请拨付资金时,将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扫描电子档案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予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将项目原件资料装订成册由乡镇(街道办)存档,并扫描电子档案报项目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备份。
附件:宣汉县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补充计划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宣汉县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补充计划
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乡镇(街道) | 项目村 | 具体 地点 | 项目内容 | 资金计划(万元) | 项目业主单位 | 项目管理部门 |
| 合计 | 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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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宣汉县胡家镇思乐村黄家坝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胡家镇 | 思乐村 | 黄家坝 | 硬化入户路、整治微菜园等 | 325 | 思乐村 | 县乡村振兴局 |
2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宣汉县胡家镇陈家坝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胡家镇 | 思乐村 | 陈家坝 | 硬化入户路、整治微菜园等 | 354 | 思乐村 | 县乡村振兴局 |
3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_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宣汉县胡家镇思乐村基础设施补短工程 | 胡家镇 | 思乐村 | 思乐村 | 铺设农户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厂一座;新建垃圾池7座;安装路灯等 | 118 | 思乐村 | 县乡村振兴局 |
4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_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宣汉县毛坝镇天坪村福明旺至陈家院子新建挡土墙工程 | 毛坝镇 | 天坪村 | 福明旺至陈家院子 | 新建挡土墙等附属设施 | 21 | 天坪村 | 县乡村振兴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