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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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9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玻璃微珠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重新报批)

宣环审[2023]21

 

宣环审【2023】21号玻璃微珠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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