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编外)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


根据《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编外)的公告》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报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编外)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报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考生面试工作已于2023年7月7日举行。应参加面试24人,实际参加面试19人,缺考5人。具体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事宜

(一)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7月13日8:30;报到地点: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八楼会议室(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252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考生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宣汉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再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三)收费标准

体检医院按每位考生400元(自备现金)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四)其他事宜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体检,并准备一张一寸证件照。

2.体检考生未在体检当日早上8:3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818—5222308,19983716368。

 附件:1.宣汉县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考生总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宣汉县2023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考生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折合后成绩

排名

备注

于通

20230111

95

79.33

88.73

1

进入体检

张洁

20230116

90

77.57

85.03

2

进入体检

覃兴兵

20230125

87

79.17

83.87

3

进入体检

李雷

20230127

84

78.1

81.64

4

进入体检

洪琪函

20230129

84

77.5

81.40

5

进入体检

谭述波

20230134

86

74.17

81.27

6

进入体检

杨钦

20230122

78

81.57

79.43

7

进入体检

张炳斌

20230109

81

76.5

79.20

8

进入体检

刘高辉

20230133

81

74.37

78.35

9

 

赵光乾

20230104

77

79.73

78.09

10

 

周子涵

20230112

77

79.03

77.81

11

 

郑凌

20230132

78

74.67

76.67

12

 

刘雷

20230117

74

80.23

76.49

13

 

姚兰兰

20230114

75

76.83

75.73

14

 

胡娟

20230113

70

80.17

74.07

15

 

杨翼菲

20230124

70

78.77

73.51

16

 

向春南

20230121

73

74

73.40

17

 

桂福平

20230106

70

74.43

71.77

18

 

杨静

20230135

65

77.33

69.93

19

 

丁攀

20230119

74

缺考

--

20

 

李广川

20230101

69

缺考

--

21

 

易田

20230120

68

缺考

--

22

 

安平

20230126

68

缺考

--

23

 

王玺杰

20230118

67

缺考

--

24

 

 

 

 

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生不得请人代为体检,体检顺序临时抽签确定。

二、体检期间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考生家人或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三、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或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得进食和饮水),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能吃早餐和饮水。

五、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考生,裸眼视力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佩戴合适的眼镜;女性考生,如体检当日为月经期须告知检查医师,当次体检不下结论。孕期的考生须告知检查医师,妇科和X光等检查在生产恢复之后补检,当次体检不下结论。

六、体检结果以医院的结论意见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下体检结论。

七、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但以下情况不得提出复检要求: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