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川防指汛发〔2021〕10号)、《达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修订〈达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达市汛〔2023〕22号)有关要求,修订形成宣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办公室组成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水务局局长统筹“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统筹“救”,协同做好“防”和“治”相关工作。各相关副主任协调本行业职责相关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主要职责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县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
(一)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三)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四)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干旱灾情。
(五)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
(六)负责县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协作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承担县防指及县防办以下工作:负责统筹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挥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宣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地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县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承担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认真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务局负责承担县防指及县防办以下工作: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编制修订《宣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认真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在水情旱情预警环节,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与发布工作,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实时雨水情信息。在会商调度环节,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预警后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会商研判和调度,启动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会商研判和调度。在水工程调度环节,重要河流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由县水务局根据管理权限进行编制、批复,组织实施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在防汛抗洪抢险环节,县水务局负责技术支撑,建立专家库,派出水利技术专家组,协助开展险情处置;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援,组织抢险队伍、调运抢险物资、处置险情及安置人员等。关于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和监测预警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具体工作由基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承担工作内容详见《县防办主要业务工作清单》(附件)。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等单位立足职能职责,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运行机制
(一)值班值守。县水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汛期分别开展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遇强降雨过程加强值守力量,非汛期发生汛情、险情,根据需要安排应急值班值守。
(二)信息共享与报送。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共享雨水情、工情、旱情、灾险情、预警预报、抢险救援等主要工作动态信息。信息报送应加强沟通,按照工作环节,统一以县防指或县防办名义报送。
(三)协调联动。县水务局按要求组织开展会商调度,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启动二级及以上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会商调度;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县应急管理局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四)公文及会务管理。县防办行文种类主要包括:通知、请示、通告、通报、批复、函、会议纪要、传真电报、简报等。由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流程报主管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发并抄送协管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指挥长。县防指成员单位需要以县防办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成员单位起草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转县防办按程序办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省、市防指及办公室(应急)来文的接收、编号、登记、传递、分办、归档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省、市防指及办公室(水利)来文的接收、编号、登记、传递、分办、归档和发文的统一编号、归档工作,以县防指或县防办名义的发文统一编号、归档工作。会务管理,省、市组织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上下对应原则承办会议,省应急厅、市应急局组织和承办的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承办,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组织和承办的会议由县水务局组织承办。原则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组织召开的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承办,分管水利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组织召开的会议由县水务局承办。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工作规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宣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制定部门运行细则,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