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生猪产能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来源:大成镇
发布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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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宣委农办〔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切实加强2023年生猪产能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以保供给、提品质、建体系为重点,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措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提升生猪产业质量和效益,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稳定的猪肉供应保障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我镇将以保供给、强安全、稳产能为目标,推进生猪产业提质增效,全面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出栏17000头)。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产能调控措施

1.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全镇能繁母猪保有量为1000头,下达各村(社区)2023年能繁母猪保有量,将所辖区域内能繁母猪存量控制在保有量的90%—110%之间,最低不低于90%,使其调控到合理水平。

2.保持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全镇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保有量为6个,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下达各村(社区)规模养殖场数量,对辖区内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全数备案。规模养殖场自愿退出的,要根据减少的产能情况新建或改建相应产能的规模养殖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

3.积极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依托全国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按照业主自愿加入并配合和开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国家、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要引导养殖场完成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轮换工作。

(二)全力保障生猪供种能力

不断推进生猪供种能力。支持养殖企业参与种畜场建设,积极支持农村散养户饲养能繁母猪,全面提升商品仔猪供应能力,确保我镇能繁母猪稳定在1000头左右。

(三)全面推进适度规模养殖

稳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引导县内外生猪生产龙头企业与我镇养殖场(户)采用寄养”“代养等模式开展合作,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鼓励生猪生产环境控制、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加强精细化规范化饲养管理,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监管体系。

积极发展中小农户养殖。鼓励农户养殖能繁母猪,推行自繁自养,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完善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联建等方式建设共享猪圈或代养猪圈,带动农户实现抱团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扎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

要加强动物疫情巡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传入隐患。各网格员要认真走访排查辖区内生猪的发病和死亡情况,要第一时间派出兽医专业人员对发病、死亡的原因进行筛查,诊断出病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开展防控和灭源工作。认真做好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行动,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组织养猪(场)户进一步完善卫生消毒、病死生猪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设施,扩大消毒范围,加大消毒频次,确保消毒效果,从根本上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圈舍消毒面达到100%

(五)积极推进粪污综合利用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种养循环,实现种植用地和养殖用地的均衡化配置,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工程绿色种植”“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按照3个猪单位/亩的土地承载力标准,优先在粮食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就地规划和建设相应规模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老旧养殖场改造,不断提升养殖工艺,积极推广种养直接对接、粪便全量收集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引导第三方组织建设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鼓励养殖场在田间林地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积极推广粪污治理典型模式。加大养殖污染环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面遏制偷排、漏排畜禽粪污行为。

认真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做到有申报必受理,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达100%。严厉打击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环节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在养殖和投入品环节,重点打击收售、随意丢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在生猪调运环节,重点打击运输未经检疫生猪、洗猪、网络渠道买卖三无生猪等违法行为;在生猪屠宰环节,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更好地落实我镇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推进生猪产业提质增效,全面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特成立大成镇防控非洲猪瘟和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领导小组,领导开展生猪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生猪稳产保供的第一责任人,对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调度、掌握情况、推动落实,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精准施策,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落实1名专业人员上报农业生产数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依法做好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宣汉县生猪生产月报表》。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村(社区)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定期收集、汇报生猪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迎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到每季度通报一次任务完成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项目推进缓慢、工作进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问责。将生猪稳产保供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未能完成生猪产能调控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目标绩效分值。

大成镇人民政府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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