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芭蕉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芭蕉镇微型消防站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起火情况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芭蕉镇微型消防站应急预案》,迅速组成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县消防救援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干部、镇属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长:钟望 党委书记
郎晓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于游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各站所、各学校职工,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常职干部,城管、交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办,向大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权、冉超同志负责日常事务,报警电话119或0818-5641001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听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一)现场处理组
组长:各村支部书记
成员:各村常职干部、社长、公益性岗位人员。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支两委组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并视情况向119报警,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二)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镇综合执法办、交管、城管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3分钟内必须带上必备抢险工具赶往事故现场。
第二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组长为值班领导,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三小组:机关全体干部,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镇卫生院院长李川
成员:镇卫生院和各村村医相关人员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镇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县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周国容
成员:党建办、机关食堂全体成员
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救援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五)情况通报组
组长:副镇长黎平峰
成员:党政办全体成员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现场记录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六)治安维护组
组长:副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镇长马胜庭
成员:综合执法办全体成员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以及物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七)事故调查组
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于游
成员:纪委办、综合执法办全体成员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五、纪律要求
各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造成重大影响,破坏党委政府形象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