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职能简介
1、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组织,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是由县政府领导联系,接受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与各工委、乡、镇建立业务关系。
2、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发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
(二)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重点工作
1、继续深化优化残疾人“量服”工作;
2、继续协助县民政局实施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护理补贴;
3、稳步推进“金秋助残•圆梦高校”工作,对2023年考入普通大专院校残疾考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一次性资助;
4、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工作,扎实开展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5、组织实施0-6岁残疾儿童和7岁以上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困难白内障复明手术等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
6、是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7、实施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
8、严格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和“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29.3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09.76万元减少28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基础性绩效奖纳入了预算,但2023年没有基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收入预算329.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3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支出预算3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8万元,占88.37%;项目支出38.28万元,占11.6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9.3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09.76万元减少28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基础性绩效奖纳入了预算,但2023年没有基金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36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9.3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09.76万元减少28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基础性绩效奖纳入了预算,但2023年没有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41万元,占89.69%;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21.57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1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机关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补充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3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接待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04万元,与2022年预算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打造节约型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8.28万元。其中:无人员类项目;无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8.2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公务补充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