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两起过期药品案
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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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春雷行动2023”安排部署,对农村和偏远乡镇开展过期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巡查整治中,执法人员在东乡辖区发现有2家医药连锁店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2家药店销售的过期药品分别为:1云鹏@硝酸异山梨酸酯片”5*100豪克/片,有效期至20228月;1维福佳@马来酸氯苯那敏片”4*100片豪克/片,有效期至202211月;32硫酸沙丁胺醇片”100/瓶,有效期至20228月。执法人员随即对各店药品的购进记录、票据以及电脑上该过期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核查。

经初步核查,以上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并对其立案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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