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春雷行动2023”安排部署,对农村和偏远乡镇开展过期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巡查整治中,执法人员在东乡辖区发现有2家医药连锁店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2家药店销售的过期药品分别为:1瓶“云鹏@硝酸异山梨酸酯片”5*100豪克/片,有效期至2022年8月;1瓶“维福佳@马来酸氯苯那敏片”4*100片豪克/片,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2片“硫酸沙丁胺醇片”100片/瓶,有效期至2022年8月。执法人员随即对各店药品的购进记录、票据以及电脑上该过期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核查。
经初步核查,以上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并对其立案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