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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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政策,拟定退役军人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干部管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抗战老兵等人员的优待政策。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事迹。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切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持续巩固“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成果,深入践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达州市领导干部不宜担任现职的“下课”20条》规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思想根基。

2.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速推进服务中心(站)、光荣院、烈士陵园纪念馆修缮等项目争取,完成档案室、5个中心镇(村)样板站建设。

3.设立“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打造特色产业和创业示范基地,壮大“宣汉县巴山红创业互助社”,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围绕我县“四大战略”自主创业,认真做好退役士官安置接收、退役士兵返乡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4.全力以赴守好安全稳定底线,持续深入开展“信访攻坚年”、“法律政策落实年”和“大走访、大接访、大化解”活动。

5.启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尊军、崇军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继续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落实抚恤金量化标准体系,常态化开展好重大节日的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6.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管理,抓好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以及英烈、英雄群体名录收集、编录工作,大力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挖掘、培树退役军人优秀典型,认真组织9•30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

7.加大线上线下共建共享退役军人“服务超市”试点推广力度,积极推进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等制度,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提升军休干部、光荣院供养对象、60岁以上退役老兵服务水平,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尊崇感、荣誉感、自豪感。

第二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050.4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8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没有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纳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152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2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5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9万元,占16%;项目支出1281.22万元,占8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50.4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8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没有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纳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5.2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928.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没有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纳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45万元,占95.75%;卫生健康支出46.03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18.73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3年预算数为936.3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解困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3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都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5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6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1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281.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281.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公开表20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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