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委发〔2023〕11号
中共土黄镇委员会 土黄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宣汉县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人备案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社区减负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规范城乡社区自治事项,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指导意见》(川民发(2021)J48号)要求,现将《宣汉县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中共土黄镇委员会 土黄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宣汉县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人备案
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为规范城乡社区自治事项,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提升城乡社区自治能力,现就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一次全会精神,聚焦城乡社区治理“联动、放权、赋能、提质、减负、增效”,厘清城乡社区工作权责边界,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办事和城乡社区依法自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城乡社区工 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全面实施,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资源要素充分整合,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社区负担明显减轻,服务质效大幅提升,自治活力明显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全面实现“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层群众善治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尊重民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基层尊重群众,切实发挥人民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主体作用。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准入。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法律法规规定外确需城乡社区支持协助办理事项,经批准后进入城乡社区。
坚持转变作风、提质增效。坚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思维模式,让城乡社区集中精力抓好为民服务质效。
坚持动态管理,进退有序。坚持“该进则进、该退则退,宜并则并、宜分则分“原则,职能部门进入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二、准入事项和权责
《城乡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城乡社区协助办理事项清单》(详见附件l、2)以外的事项,要按照准入审批程序报批,经核准后方可纳入社区工作范围。下列工作不纳入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范围:
(一)法律、法规明确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进入城乡社区的工作;
(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发、紧急 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与村(居)民联系密切的服务性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单独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上门服务的,或者经拟准入单位与村(居)民委员会协商,村(居)民委员会同意进入的工作。
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负责核准进入城乡社区工作事项, 包括:工作目标、任务、流程、工作期限、需配备的工作人员、下放社区的相应权力及划拨的工作经费等相关材料。
未经核准的工作事项,不得进入村(社区)。各级不得将清单外属于政府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转嫁给村(社区)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不得以部门文件、系统会议部署、领导讲话、一票否决、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变相向村(社区)下派职责事项。
三、准入程序
(一)申请。由拟准入单位将需要进入村(社区)的工作事项向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集中申请。
(二)核准。对需要进入村(社区)的紧急工作,采取即时核准的办法。对于集中性审批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由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文至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逋)组织村(社区)按照文件承接工作任务;对于临时性审批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经核准的单位持审批表自行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追)组织村(社区)做好承接工作。对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村(社区)的事项,村(居)民委员会有权拒绝受理。
(三)退出。阶段性工作事项,按照准入时限完成后,自然退出。达不到效能要求或群众普遍不认可的,村(社区)可以组织对准入的工作事项进行评估,评估后需退出的事项,村(社区)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递)上报县委城乡基层治 理委员会按上述审批程序办理,及时退出。
(四)管理监督。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城乡
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工作,定期对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贵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是厘清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清单和村(社区)自治权力清单,加快村(社区)职能转变,深化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村(社区)治理方式的迫切要求。各乡镇(街递),县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好城乡社区建设的关键环节,为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递),县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贵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把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内容,及时对照事项清单,调整工作职责,完善酕套措施,夺实监管责任,确保顺利施行。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遗)工作需要进入村(社区)的准入事项,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目标、任务、期限、人员配备等情况将委托办理事项所需工作经费下沉村(社区)管理使用,并加强监督指导和过程管控。
(三)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力量成立联合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督促。对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工作把关不严、推进不力、成效不显的及时约谈,问题突出的在全县范围公开通报批评,形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回潮反弹。
附件:1.城乡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
2.城乡社区协助办理事项清单
3.城乡社区工作负面事项清单
4.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
土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