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明确乡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职责,将乡村振兴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村级综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措施落实到一线、责任分解到个人,以党建责任落实推动组织振兴责任落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通报,推行党建工作观摩评议制度,督办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引导基层对照标准抓规范、对照目标抓提升,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干部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及日常调研中,注重了解各级书记抓组织振兴情况,及时纠正和解决相关问题。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约谈,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把乡村振兴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和效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