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贯彻执行国家粮油和物资储备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县粮油和物资储备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发展现代粮油和物资储备的战略建议。
2.拟订粮食流通、粮油库存、政策性粮油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等办法。承担全县粮油市场、储备粮油、政策性粮油和重要物资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检查,参与跨区域粮食收购备案制度的检查。
3.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和重要物资储备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余缺调剂和统计工作,保障军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承担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监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应急预案 的储备粮油应急实施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4.拟定全县粮食仓储、加工、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质量和储存环节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储粮、企业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工作。
5.协助管理县属国有粮食企业,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7.承担全县粮油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企业粮油质检能力认定。
8.下乡、进企业迁样和原始样品转送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开展全县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工作,保障粮油轮换质量、数量真实可靠。
2.拟定全县粮食仓储、加工、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3.协助管理好县属国有粮食企业,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4.开展群贤地方储备粮油质量、放心粮油和军供粮油质量监管及监测。
5.开展大、小春粮油作物产新调查,品质测报,原粮卫生调查及重点粮食转化企业调查专项工作。
6.开展最低收购价粮油入库质量验收工作。
7.检验人员培训及参加全省大小春粮油质量会检。
8.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 |
2 | 宣汉县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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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8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单位厉行节约。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万元,占100%。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7万元,占87.11%;项目支出62.13万元,占12.89%。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8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单位厉行节约。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万元;支出包括: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9.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单位厉行节约。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7.86万元,占64.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9万元,占27.39%;卫生健康支出14.69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占5.2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8.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3.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33.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87.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33.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5.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3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3年,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01万元,与2022年预算减少10.2万元;一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2023年,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宣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79.1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1.0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48.13万元。
2023年宣汉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6.9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