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宣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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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统筹督促全县各地各部门依法推进多元化解工作,增挂县网格化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2.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平台维护管理,整合雪亮”“天网”“慧眼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深化联网应用,充分发挥应对重大风险、汇集情报信息、解决治理难题的重要作用。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发扬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

  2.完善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持续深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努力实现从化诉止争少诉无诉转变。持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创建,推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一体化建设,整合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资源,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

  3.做优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达州市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设置,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综治中心日常调度、考核管理重要内容。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把网格员准入、审批、考核、退出机制,6月底前配齐配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压实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职责,对新纳入网格服务管理事项严格进行审核。持续加强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更新录入,有效推动人在格中管、题在格中解、策在格中谋


  第二部分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49.6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增加、财政年初将目标绩效纳入了预算和城市社区新增兼职网格员工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49.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4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4万元,占26.75%;项目支出256.12万元,占73.2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49.6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增加、财政年初将目标绩效纳入了预算和城市社区新增兼职网格员工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增加、财政年初将目标绩效纳入了预算和城市社区新增兼职网格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94万元,占93.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万元,占2.94%;卫生健康支出3.76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7.7万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网格化、大调解专项业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1.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没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56.12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56.1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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