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职能简介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地方志资源;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编纂出版《宣汉年鉴(2023)》及简本;
(2)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3)启动宣汉扶贫志、小康志编纂工作;
(4)修改完善《宣汉县土家族志》;
(5)为《四川年鉴(2023)》《达州年鉴(2023)》提供宣汉县文稿部分;
(6)撰写宣汉县大事记、建设县志资料室数据库,指导检查乡镇志、部门志编纂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7人,实际在编7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69.1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增加至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69.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6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6万元,占79.4%;项目支出34.88万元,占20.6%。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9.1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增加至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1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增加至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1万元,占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5万元,占11.5%;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9.96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数为16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项目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8.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保证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8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开发地方志资源。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6.17万元,主要用于:由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39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4.8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4.8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