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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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7.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实施扶助培优服务工程,提升“县域经济”活力

秉持服务经济工作导向,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关注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县域经济高质发展、突破发展。一是持续巩固提升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发展成果。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性跟踪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切实帮助我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破除隐形壁垒,提升竞争实力。二是奋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效。按照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培育,打造一批宣汉“焦点明星”企业。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定期会商、及时通报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动部门力量和资源,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真正形成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      

2.实施创新驱动突破工程,提升“知产品牌”实力

聚焦创新发展保护,通过全方位、全链条的指导服务和专项执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积极争创全市“知识产权”发展高地。根据《达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按质保量完成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任务。高标准组织开办知识产权培训会,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发展商标品牌,帮助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有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切实增强我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能力。二是对标对表“全国百强县”任务目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五进”宣传活动及“专家入企进园”知识产权指导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着力攻坚关键核心技术,瞄定“卡脖子”窘境,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助力县域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量质齐升。

3.实施文旅产业助力工程,提升“全域旅游”魅力

聚力重点景区提档,助力“文旅靓县”战略,通过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服务能力,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景区品质升级。一是助力诚信景区打造。将监管执法和政策宣传结合起来,定时深入景区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检查,继续实施“明码实价”“统一价签”“诚信菜单”等专项打造工作,助力建立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景区。二是助力舒心景区打造。依托巴山大峡谷景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成立景区投诉工作专班,详实收集归类各类消费维权投诉,即刻回复解决游客各类意见需求,精准转交反馈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处理的问题,让游客来宣旅游舒心放心。三是助力品牌景区打造。分批次组织开展景区服务技能大比拼,甄选优质商户选拔参评各类荣誉评比。探索推进“月亮坪”周边民宿标准化建设,从民宿投入及管理营运和评价要素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进一步擦亮宣汉文旅品牌。

4.实施市场秩序优化工程,提升“营商环境”引力

聚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秩序维护者”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健康发展氛围。一是优化诚信环境。持续强化信用支撑,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扎实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监管,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年报公示,依法开展企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借助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实时共享,衔接全环节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二是优化公平环境。持续强化广告、价格、网络交易、私设行业协会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医疗美容和水电气安装等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好“春雷行动2023”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突出效果,让“市监护市场”名片进一步深入人心。三是优化法治环境。持续推动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等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系统全面、合理科学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放管结合,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记录、审核),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深化“法律七进”和“八五普法”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度。

5.实施消费安全护航工程,提升“放心舒心”效力

牢固树立为民情怀,热心、诚心、耐心、细心应对处理投诉举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理念向消费领域各行各业拓展延伸,更好服务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按照全省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提质升级行动要求,积极宣传引导,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建立经营者自律制度,力争在2023年成功引导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0家,赔偿先付单位8家,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15家。综合发挥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对县域消费环境的正向激励效应,提振消费者在宣汉消费信心。二是提升消费维权处置水平。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探索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建立完善消费维权警示机制,构建多元快捷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每季度对所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分析报告,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消费。加大投诉举报监控力度,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从快从严从细”处理机制,持续推动“诉转案”。高质量开展好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3 f 15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消费市场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体验舒心度。

6.实施安全监管提效工程,提升“平安守护”能力

突出民生安全保障,加大“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排险除患”,切实提升市场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一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目标,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包保责任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办法,构建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达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从监管体制机制、技术手段、责任落实、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贡献宣汉创建力量。全覆盖重点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序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常态化抓好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日常巡查和抽检监测工作,持续强化对新冠病毒防治药械风险隐患排查处置,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哄抬物价、买商品赠药品、违规信息展示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三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结合“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和“春雷行动2023”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盯紧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监管。严格落实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市管领域城镇燃气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实现每开展一个专项,必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全力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领域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持续强化质量监管,科学制定并实施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完善“快抽快检、快报告快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产品质量状况,结合春雷行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对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规范行业效果。

7.实施质量标准发展工程,提升“建设引领”动力

构建质量标准强力支撑,助力“工业强县”战略,发挥质量提升、标准引领作用,带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提升。一是推动质量发展建设。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加快线上“川质通”平台推广和线下南坝、普光两个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的建设。围绕服务锂钾、天然气硫化工、玻纤等特色重点产业发展,聚焦工业、环境、文旅、教育等推动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帮扶提升行动,推荐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培育引导好企业参评政府质量奖。二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大产业、大企业参与或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提高行业技术话语权;助力万达开天然气锂钾综合利用集聚区建设,推进产业与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制定和运用;继续深挖宣汉特色农业产业价值,支持特色产品生产技术公用标准制定,创新推进宣汉特色农业品牌。

    8.实施检验检测拓能工程,提升“产业发展”定力

推进民营企业降成本、补短板,充分利用现有和拟建检验资源,服务产业质量聚集性发展。一是搭建检验业务应用场景。

减少实验室重复建设、检验岗位重复设置、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搭建单次、短期、长期的检验设备与实验室应用场景,提高检验设备的利用率。二是推进产业链实验室联建。针对天然气硫化工、锂钾、新材料和食品加工产业,组织产业链上的上、中、下游企业,盘点现有检验能力,拟定产业发展检验需求,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产业公共服务场所,集中联合建设统一的实验室,推动检验能力提升、检验机构升级。三是引导建立公正检验机构。组织相关企业、研发机构、行业协会,会同相关部门一起会商专业检验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公正检验机构资质的便利条件和市场监管行业技术机构的专业优势,引导、支持、协助本县企业建设或以其他方式设立公正检验机构,进一步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9.实施机关效能展链工程,提升“事业发展”合力

统筹市场监管系统人、财、物、事、职、责一体化推进,延展工作操作力、执行力、影响力,当好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三品一特”安全的守护者。一是推进行业作风大提位。大力推进行业作风教育、政务管理公开,促进管理透明高效,规范评比、推选、慰问机制;加强执纪和管理,严防执法中的违法违纪发生;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引导工作入心、作风崇德、做事守信。二是优化内部资源再配置。持续向上发力,努力向上级争取各类工作资源,抓住市场监管基层站所“两化”建设机会,进一步调配执法与服务资源;持续向外借力,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保障和工作支持,形成关注一线、倾向一线、保障一线、打造一线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促协作。推进与乡镇政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信息互通,加强对登记事务和涉市审批业务指导和监督,做好信息与数据处理与运用;推进与组织部、卫健、医保、教育、民政、经信等部门合作,联动管理药品、食品安全;推进与应急、住建、交运、文旅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行业安全管理事项。

第二部分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601.5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9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在职人员基础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等,较上年增加720余万元,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较上年增加180余万元;上年结转较上年减少180余万元,遗属人员调整,较上年减少15万余元,因人数减少,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9万余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3601.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万元,占1.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55万元,占98.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360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1.28万元,占91.11%;项目支出320.26万元,占8.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601.5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9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在职人员基础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等,较上年增加720余万元,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较上年增加180余万元;上年结转较上年减少180余万元,遗属人员调整,较上年减少15万余元,因人数减少,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9万余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55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3.5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4.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在职人员基础绩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等,较上年增加720余万元,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较上年增加180余万元;遗属人员调整,较上年减少15万余元,因人数减少,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9万余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6.51万元,占75.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87万元,占13.96%;卫生健康支出148.76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2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22.07万元、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17.81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55.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4.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1.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医保、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43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2辆,其他用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同上年持平。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3.17万元,较上年减少19.04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23年相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10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2辆,其他用车1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62.2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62.26万元。(项目绩效详见预算公开表表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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