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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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1

一、职能简介...................................2

二、2023年重点工作.............................2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4

一、单位收支总表 ..............................5

二、单位收入总表 ..............................5

三、单位支出总表 ..............................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5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1



第一部分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承担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

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负责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论证,组织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3、负责与省、市铁路、机场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县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等事务性工作;

4、履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职能;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局交办的涉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其他工作事宜。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立足长远、科学规划,高标准加快项目建设的储备和落地落实。

一是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二是负责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和评估论证,组织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2、强化督导与服务,确保重大项目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督导、服务和问效,确保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和落地落实;二是加强与西渝高铁、通用机场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

一是认真完成县发改局交办的加强相关乡镇固定投资任务的跟踪督导和问效,确保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完成相关乡镇小型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1.53万元,属2023年新纳入财政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71.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7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3万元,占58.47%;项目支出30万元,占41.9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1.53万元,属2023年新纳入财政预算单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3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53万元,属2023年新纳入财政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1万元,占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万元,占6.40%;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占4.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91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中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推进服务工作(部门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无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0万元。其中:无人员类项目;无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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