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的职能职责:
1.编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3.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勘察设计咨询质量和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
5.承担指导县城、乡镇场镇建设和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责任。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7.指导全县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开展黄金槽城市公园、西华大道西延线3号道路、新汽车站北侧1号道路等3个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张家坝滨江公园、百节溪城市桥梁工程2个项目建设。
2.加快推进新汽车站北侧2号、倒水沟市政道路、石岭大道延伸段道路、2018年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号路A段、三号路)、滨河路西延段、一号地块(大地坝)至百节溪北延段和东延段道路、商贸物流园6号和7号道路路面工程、张家坝市政道路、公园城东北侧三角地带停车场等12个项目建设。
3.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自建房整治工作;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农村工匠培养,有效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及农村建筑质量安全。
4.开展部分乡镇污水管网增设工作;对南坝、胡家、天生等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扩能。
5.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小区物业管理力度。
6.持续推动创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住建领域创建相关工作;持续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加快验收备案办理进度。
7.持续开展城镇燃安全排查整治,制定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完成川孔子片区、代家湾片区燃气和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东门片区、多宝寺片区燃气和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第二部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87.6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96.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减少,减少项目预算,节约预算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687.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万元,占5.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67万元,占94.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6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07万元,占71.56%;项目支出195.6万元,占28.4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87.6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96.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减少,减少项目预算,节约预算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67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9.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1.6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32.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减少,减少项目预算,节约预算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6万元,占14.1%;卫生健康支出19.77万元,占2.96%;城乡社区支出519.16万元,占77.76%;住房保障支出34.58万元,占5.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53.1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6.0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档案馆及消防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4.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4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合理利用资金,节约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万元,与2021年预算下降15.6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退休,人员调动,人员进而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5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59.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属单位档案馆及消防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