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属一级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48名,编制内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是一所集门诊、住院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
2.主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医疗服务为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担负着全镇及周边地区的近4万人的医疗保健任务。本院设立了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口腔科、康复理疗科、全科医学科、公共卫生科、居民健康档案室、医保办公室等科室,设置了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开展了检验、超声、心电、放射等医技检查项目。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开展好对常见病、多发病、突发病等的诊治及预防保健工作;更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技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老百姓提供医疗保障。
2.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保障本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同时继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56.8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5.57万元,一是2023年比2022年少预算上年结转资金294.48万元。二是2023年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118.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入预算15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支出预算15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9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6.8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5.57万元,一是2023年比2022年少预算上年结转资金294.48万元。二是2023年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118.9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8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5万元,占49.05%;卫生健康支出77.18万元,占49.19%;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0.56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75.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一致,金额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一致,金额为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一致,金额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无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为救护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为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为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