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上级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2.协助编制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布局、规模、树种、育苗规划、园林绿化的定额指标和近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单位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和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
3.负责城区公共绿地、道路、花坛、绿带的设计、施工、养护与管理,并对古树名木实行有效保护。
4.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并监督实施;协助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收缴绿化赔偿的相关费用。
5.负责城区群众性园林绿化活动,组织城区园林绿化检查和宣传工作,对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提供行业性技术指导与督促。
6.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绿化达标单位活动。
7.认真接待并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社会各界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咨询、建议、提案、举报和投诉。
8.负责组织公园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单位及个人在公园投资的旅游项目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公园设施和园林植物不被破坏,负责对公园的旅游、交通、治安、消防、护林防火、自然保护、文化、卫生等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做好水库防汛和安全工作;负责公园的经营管理,引导旅游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公园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游客投诉并进行查处。
9.负责城区、景区重大节假日鲜花布景工作。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党务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党员活动日”、志愿者活动的按时开展;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2.创园工作:完成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相关工作。
3.节日鲜花布景氛围营造工作:对“春节”、“五一”、“国庆”花台节点及花箱鲜花营造工作落实监管。
4.绿地绿化管护工作:完成城区绿篱修剪整形作业;集中时间完成行道树裁枝整形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和病虫害易生易害规律,大力开展城区树木病虫害预防和防治工作,确保植物茂盛生长。完成春秋两季树木绿地施肥、松土、除草、清障工作;完成公园、绿地日常保洁工作,协助完成绿地巡逻监察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做好6-10月期间城区绿地、乔木和灌木的抗旱保苗相关工作。
5.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作:及时完成红军公园、百节溪公园座椅、鱼禅寺公园、滨湖路等地段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6.安全排危工作:加强城区绿化在建工程安全指导、监督处理工作,完成城区行道树排危及处理工作。
7.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完成城区古树名木的创伤修补、排危处置和宣传保护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园林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96.8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新增2人,人员经费增加,城区绿化管护面积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收入预算1196.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万元,占0.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6.86万元,占99.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支出预算119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56万元,占89.78%;项目支出122.3万元,占10.2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96.8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新增2人,人员经费增加,城区绿化管护面积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6.86万元;
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3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89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6.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1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新增2人,人员经费增加,城区绿化管护面积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79万元,占15.32%;卫生健康支出37.35万元,占3.15%;城乡社区支出886.25万元,占74.67%;住房保障支出81.46万元,占6.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 年预算数为73.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08.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7.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886.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1.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4.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8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合理利用资金,节约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9.52%,主要原因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工作用车越野车1辆,业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中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中普公司租赁)。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园林管理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园林管理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园林管理所共有车辆11辆,其中:越野车1辆,业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园林管理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1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