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宣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宣编委〔2022〕31号)文件精神,县煤安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工作。
2.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
3.负责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爆炸性鉴定和水患现状调查类型及等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4.负责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指导煤矿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掌握和分析全县煤炭行业运行态势,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及行业新技术推广和规模及以上企业统计、上报工作。指导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6.负责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含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下同)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服务;负责对全县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日常运行情况开展巡回检查管理。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制度、职责和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7.负责驻矿安监员日常管理、派驻和奖惩考核。
8.负责煤矿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根据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县委办发〔2022〕56号)文件精神,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4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综合执法四中队设在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由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负责具体执法工作。综合执法四中队主要负责煤炭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突出党建引领,增强责任担当。组织开展党建统领推进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提升党总支党员队伍、党建制度、组织活动和保障体系建设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继续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打击“吃企”“宰企”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发展良好的煤矿发展环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一线工作、底线思维”四种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决策、业务、执行”四种能力。
2.加强精细管理,提高综合能力。加强内务管理工作、做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息宣传报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3.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县包矿领导每月到矿检查2次、煤矿监管工作专班每周到矿检查督导1次、双矿矿员24小时在矿监管工作制度。按照《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对驻矿安监员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好驻矿监管作用。通过引进、招录等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政策要求,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监测监控人员培训,规范各类超限报警处置程序、流程,确保实现安全监控系统超限报警“清零”工作目标。督促煤矿及时修订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煤矿配齐“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机构健全。督促煤矿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职能职责,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督促煤矿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4.提升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加强对上协调沟通,对煤矿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加强推进升级改造煤矿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督促已取得批复的建设矿井,建立健全施工建设团队和安全管理机构,尽快开工建设。加强对建设矿井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按期竣工投产。严格按照《2023年达州市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生产煤矿、保留煤矿以及建设煤矿得工复产工作,制定“一矿一策”工作方案,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条件、标准关,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开展正常生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核,确保2023年所有生产矿井持续保持在三级及以上。定期开展标准化动态监督检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巩固标准化达标成果。完成电煤保供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党建办)、监测监控股、法规宣教股、安全保障股及行业发展股等五个股室及四个煤监站,编制74名,在职人员67(其中:煤监站人员16人)。
人员调动情况:2022年年初65人,调进7人,调出2人,辞职1人,正常退休2人,年末67人。
第二部分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322.8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6.82万元,主要原因是67名职工基础绩效及24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将基础绩效纳入核算、增加人员2人等导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322.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2.8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32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万元,占89.66%;项目支出136.81万元,占10.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22.8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6.82万元,主要原因是67名职工基础绩效及24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将基础绩效纳入核算、增加人员2人等导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2.81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2.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6.82万元,主要原因是67名职工基础绩效及24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将基础绩效纳入核算、增加人员2人等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3.68万元,占77.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1万元,占11.74%;卫生健康支出55.04万元,占4.16%;住房保障支出88.78万元,占6.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86.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和单位机关日常正常运转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县煤矿安全瓦斯远程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矿山安全监察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3.81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执法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51万元,主要用医疗保险制度单位部分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医疗费补助(项)37.12万元,主要用医疗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单位部分缴纳的医疗费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18.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8.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4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类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06万元,与2022年预算增加 4.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277.8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41.0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6.8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煤矿安全监管日常运转;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是指县煤矿安全监控平台运行维护;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矿山安全监察事务(项)是指煤矿安全检查执法;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煤矿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是指煤矿关闭重组及升级改造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医疗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医疗保险制度单位部分缴纳的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