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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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我校的主要职责是抓基础教育、培养学生习惯、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点。

2.学校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支部、教务处、行政办、安全管理办公室、少先大队部、总务室、体艺卫室。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强化队伍建设。正、形象、有威信,才具有号力和影响力。学非常重视班子队伍的作风建设,利用各种机会提升管理能力。不讲任何借口,增强以校为家的意识,正气、讲奉献,在教师中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2强化德育工作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为规范》的要求,规范学生一日常规,完善积分制道德评价体系,扎实实投入到争模范学生”争创“文明示范班”教育活动中来。

3、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促进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抓好安全常规工作,落实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后勤全方位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213.7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指标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收入预算1213.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7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支出预算121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7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13.7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指标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79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3.7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指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64.8,占7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72万元,占16.54%;卫生健康支出47.09万元,占3.88%;住房保障支出101.19万元,占8.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教育(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64.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200.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09万元,主要用于:教职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柏树镇中心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督导、民办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等项目运转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小学教育(项)、初中教育(项)和高中教育(项):指幼儿园、中小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职业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教师进修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柏树镇中心校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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