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2.农业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
3.农业推广体系建设与管理。
4.农业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抓党建,强管理,农技推广队伍规范运行。
2.全力以赴抓点片,提高科技入户水平。
3.精心组织搞培训,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4.上下协调强推进,逐步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条件。
5.科学规划重实施,有序推进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6.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26.7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70.56万元增加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52.8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2万元,因遗属人员下划乡镇减少预算31.32万元和人员岗位薪级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26.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7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2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6万元,占94.49%;项目支出18万元,占5.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6.7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52.8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2万元,因遗属人员下划乡镇减少预算31.32万元和人员岗位薪级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7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5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7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52.8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2万元,因遗属人员下划乡镇减少预算31.32万元和人员岗位薪级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51.54万元,占76.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1万元,占11.69%;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占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213类)农业农村支出(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5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2023年预算数为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5.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2023年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农林水(213类)农业农村支出(01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缴费。
公用经费1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加0%或下降%,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加0%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加0%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如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了资金,说明为:(单位名称)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加0%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326.7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289.58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9.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支出(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