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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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宣工矿商贸(煤矿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和烟花爆竹(零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工作。

(二)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推进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健全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督查闭环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

2.强化风险隐患整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优秀经验成果,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长效体系,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切实发挥安办统筹作用,综合运用督查、检查、巡查、考核、执法、约谈、通报等有力手段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危化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以“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研究风险管控“物、人”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严格实施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非煤矿山隐患“清零”行动。积极开展专家会诊,一对一为重点行业企业问诊把脉,找深找实问题隐患,积极提供科学整改措施建议,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问题整改无后患”。

3.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盯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因类施策,创新监管方式,灵活采用专家协助检查助阵、科学数字化检查助力、回头看巩固检查助效等方式,查深查实根源问题,治精治优安全隐患。编制实施《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明确管理层级、风险等级,积极采用“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科学精准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深入基层企业、作业现场、岗位一线,切实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痛点难点,积极提供专业建议,深入宣讲重要政策要求和安全法律法规,全面增强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4.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及时修订防震减灾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不断加强对基层乡镇、村(社)综合应急预案修订编制的督促指导,科学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增强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实操性,不断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预案实战演练,严格督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与本地区和本行业安全风险、救援力量的有效对接,在演练过程不断完善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有效提升各类突发事件下应急处置能力。

5.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设备,加快应急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加强指挥中心的实践运用,逐步发挥其风险因素综合研判、灾害信息远程可视化、大数据自主分析、应对措施智能推送等强大效能,逐步构建科学高效的远程指挥体系。优化由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风险评估,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严格落实群众避险转移制度,加强与武警中队和民间救援队伍对接联系,强化应急救援力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6.提升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积极争取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加强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城市消防等重要救援物资装备,扩大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推进社会和家庭救灾物资储备,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推进救灾物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升级“1+10+N”物资储备体系,推动全县10各个乡镇物资储备分库规范化管理运行,物资储备适当向片区中心镇、事故灾害风险较大或边远山区的乡镇集中,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前置工作制度,优化应急物资统筹调拨使用,持续做好应急物资日常维护管理,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使用效能。

7.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创新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警示短片等平台载体,更加生动形象向群众展现新安法、新行政处罚条例、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知识内容,全面提升宣传质量,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奖惩机制,加强日常信息发布和工作宣传,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8.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完善“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招聘,强化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力量。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文字记录、影像记录等方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合理。优化“互联网 执法”模式,加强执法信息数据录入,完善执法案例数据库,实行同类同案同罚,切实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和公信力。

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主动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各项数据全面对接。加快烟花爆竹、森林防灭火等行政权力下放乡镇落地落实,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加强乡镇对下放权力使用的培训指导实践,及时对乡镇就下放权力的履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权力合理高效利用,坚决防止安全监管缺位。

10.科学推进县安办实体化运行。设立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巡查检查等,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问题隐患整改。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安全风险预警研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重点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奋力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安委会承办水平显著提升等重点工作任务

11.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落实地震灾害工作体制机制调整要求,建立完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理顺机构设置和工作规则,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除险加固,提高极端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县级领导“县包镇”包保责任清单,督促各乡镇(街道)完善“镇包村、村包组”责任清单,加强基层乡镇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卫星通讯设备使用管理,加强灾情报送和核查力度,做好救灾资金的争取和发放工作,争取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全市第一,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资金实现全市前列。

12.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发布2023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命令,明确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灭火区、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管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持续建设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县乡村各级包保干部落实“一对一”包保责任。持续推行十户联保、村规民约,确保责任共担、风险共包,优化群防群治体系。持续推进防灭火通道、隔离带和消防水池建设,配强灭火器材等装备,不断增强防控效能。扎实做好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实现2023年森林火灾零发生目标。

13.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深入实施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完善宣汉县“30分钟救援圈”,优化乡镇应急办和村(社)应急服务站建设,推进片区中心消防站点建设,建强乡镇应急队和村(社)应急分队。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广应用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高应急场所使用效能。强化力量建设,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快打造一支全县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推进危险化学、森林灭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民兵应急力量与地方专业力量统筹建设运用,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提升安全防控基础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2

 

3

 

 第二部分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15.3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比2022年少了一部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2215.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2.38万元,占7.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2.93万元,占92.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22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2万元,占33.05%;项目支出1483.11万元,占66.9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15.3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比2022年少了一部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2.93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38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04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5.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比2022年少了一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1.05万元,占9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8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33.29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55.48万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73.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5.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0.3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7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专项工作。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森林防灭火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以及应急指挥车采购。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4.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救灾物资采购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9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为15万元,与2022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压缩机关开支,厉行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9.25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6.25万元,与2022年预算增加208%,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增加了一辆应急指挥特种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65.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8.87万元,增加15.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几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33.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33.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生活补助(项):指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离退休医疗补助支出(项):指单位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工伤保险(项):指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失业保险(项):指单位职工失业缴费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县应急管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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