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
来源:厂溪镇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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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政局预算会议精神,我镇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要求,基本做到了整套报表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准时性、完整性,使2023年我镇部门预算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二)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的总体要求和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厉行节约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序列安排支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发扬好中求快,追赶跨越精神。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增收节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厂溪镇经济及社会事业和和谐发展全面进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

2

财政所

3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4

农民工服务中心

5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6

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362.5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362.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36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69万元,占97.88%;项目支出28.9万元,占2.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62.5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59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6万元、农林水支出35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2.5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上年结转273.3万元,2023人员比2022年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89万元,占5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9万元,占10.67%;卫生健康支出39.86万元,占2.93%;农林水支出357.38万元,占26.23%;住房保障支出73.07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 年预算数为428.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 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9.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5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16.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车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15.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为7.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57.3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3.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9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7.11万元,与2022年预算增加11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厂溪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26.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97.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车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厂溪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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