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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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自然资源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归档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管理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林地征(占)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工作。

7、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工作。负责确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绘制用地红线图。负责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执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不含园林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不含园林项目)、用地核验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不含园林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临时建(构)筑物的方案审查。负责建筑外墙立面装饰审核工作。承办县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管理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使用审批,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15、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森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森林、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全县林业资源规划调查设计工作。

17、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20、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21、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2、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3、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预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4、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5、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县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26、配合国家、省、市督察县乡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不包括县城规划区规划违法行为)、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违法案件。

(二)宣汉县自然资源2023年重点工作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是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上位规划,全面启动《宣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二是全面完成乡镇片区空间规划编制,三是按需完成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四是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2、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水平

一是编制宣汉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二是进一步扎实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三是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四是全面推行工用地“标准地”供应。

3、严格耕地保护,全面实行“田长制”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田长制”落地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二是严格用途管制,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

4、发展绿色矿业,做好矿山生态修复

一是持续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已停产但采矿权仍存续的矿山、因政策性关闭仍需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矿山的整治工作;二是按照矿山生态修复要求,持续推动宣汉县2021、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5、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监管

一是全面启动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图斑的清零处置工作任务,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二是认真完成“三书一函”转交的线索案件;三是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卫片联合执法工作。

6、提升服务质效,切实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健全防灾体系,提升综合防灾能力。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完成2023年度33处地质灾害隐患销号任务,完成106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二是创建服务型信访维稳工作,探索更加完善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三是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四是实行“一窗受理”,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7、推动土地、矿权出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县城区(明月新城)土地出让;二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等供地服务工作;三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已上报两宗钾盐探矿权的出让工作。做好拟设两宗砂石采矿权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30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2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

宣汉县征地事务所

4

宣汉县土地储备中心

5

宣汉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6

宣汉县土地整理中心

7

宣汉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

8

宣汉县勘测规划所

9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10

宣汉县东乡自然资源所

11

宣汉县蒲东自然资源所

12

宣汉县君塘自然资源所

13

宣汉县大成自然资源所

14

宣汉县普光自然资源所

15

宣汉县马渡自然资源所

16

宣汉县红峰自然资源所

17

宣汉县毛坝自然资源所

18

宣汉县胡家自然资源所

19

宣汉县黄金自然资源所

20

宣汉县厂溪自然资源所

21

宣汉县新华自然资源所

22

宣汉县峰城自然资源所

23

宣汉县南坪自然资源所

24

宣汉县南坝自然资源所

25

宣汉县塔河自然资源所

26

宣汉县茶河自然资源所

27

宣汉县五宝自然资源所

28

宣汉县华景自然资源所

29

宣汉县芭蕉自然资源所

30

宣汉县上峡自然资源所

31

宣汉县土黄自然资源所

32

宣汉县漆树自然资源所

33

宣汉县渡口自然资源所

34

宣汉县天生自然资源所

35

宣汉县庙安自然资源所

36

宣汉县柏树自然资源所

37

宣汉县樊哙自然资源所

38

宣汉县下八自然资源所

39

宣汉县清溪自然资源所

 

第二部分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758.8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89.52万元,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后林业资金减少;2、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入预算5758.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07.95万元,占12.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0.86万元,占87.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支出预算575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86万元,占78.95%;项目支出1211.95万元,占21.0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758.8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89.52万元,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后林业资金减少;2、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0.86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67.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50.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789.52万元,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后农林水支出减少;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派驻纪检组经费减少;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中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24万元,占11.98%;卫生健康支出179.45万元,占3.55%;城乡社区支出245.64万元,占4.8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69.87万元,占72.66%;住房保障支出350.66万元,占6.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141.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63.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补助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5.6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3年预算数为57.5万元,主要用于: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46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65.72%,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减少;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宣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67.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后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乘用12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结转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1.34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下降9.2%,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7.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乘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50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50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及保护(项):指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指土地资源储备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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