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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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

2. 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是2022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高标农田1.5万亩,主要建设地点:五宝镇罗坝社区、回龙寨村、沙沟村、鹞子村、南坝镇五龙村、丰乐村、观河村,共2个乡镇7个村。建设内容:田土型调整4081亩、整治山坪塘2口,渠道18272米,新建3米宽田间机耕路13386.6米,

1.5米宽田间生产路225米。

二是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项目。

建高标农田6.1万亩,主要建设地点:南坝镇跺石滩村、后坝村、解放村、五道河村、墩子村,上峡镇麒麟村、长沟村、宝塔村,茶河镇龙观、上峡镇宝塔村、长沟村、麒麟村芭蕉镇贫寨村、桐林村、东乡街道办大山村、桃花镇鼓石梁村、中山村、刘家沟村、文凤村、三溪村、下八镇云盘村、黄石乡阳雀村共涉及8个乡镇20个村(社区),建设高效节水面积1万亩,土地平整17754.69亩,土壤改良16574.69亩,整治山坪塘29座,新建蓄水池7座,新建小型拦河坝3座,灌排渠道工程54.948千米,渠系建筑物2584处。

三是启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准备2023年预算内高标准农田项目、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早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评审批复等前期工作。

(二)全面启动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按照部省市普查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普查办公室,全面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三)2022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樊哙镇花梨村及角岭村、三墩乡大窝村及龙洞、漆树乡松林村5个行政村建公共气候型基础设施建设0.2万亩,在全县范围内选择有发展潜力扶持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15个。带动农户1949户,带动贫困户891户。开展项目区农民和相关人员能力建设农民技术培训800人次,合作社社员培训40人次,地方工作人员培训25人次。

(四)全面完成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按照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安排,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抓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退化耕地治理、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等,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四)抓好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融入单位的全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制度,做好结对创联志愿服务活动和双报工作,要求全体职工严守工作准则,务实办事,清廉办事,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第二部分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86.3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5.8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86.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8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38万元,占92.32%;项目支出22万元,占7.6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6.3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2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3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20.19万元,占76.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万元,占12.32%;卫生健康支出9.39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21.51万元,占7.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8.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务运行费。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费及差旅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9.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退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7.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住房改革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节约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无车辆。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37.19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附件5.农建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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