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农业资源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开展村社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核算,农村经营管理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惠民惠农政策及农民负担监测
全面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惠民惠农政策指导,兑付各项补贴发放到户。同时,加强涉农乱收费及违规收费监测。
(二)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1.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好农村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工作,更改完善392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工作。
2.抓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用活土地经营权,严守土地承包权,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托管,让农民省事得实惠。
3.全力抓好农村集体经济指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全力抓好中省财政资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4.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三)持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及社会化服务
1.做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备案等工作,实现37个乡镇,342个村,2260个村民小组中有家庭农场,达到“一组一场”的发展目标,2023年新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66个。
2.抓好各级示范评选工作,2023年力争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
3.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转型升级。
(四)依法多元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业务知识培训及导,依托基层调解、县级仲裁、司法裁决等,多元化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
(五)按时按质报送各类农经统计报表
1.及时报送基点统计报表。及时采集、分析、汇总、上报蔬菜生产者价格调查、农业生产统计等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基点统计调查。
2.及时报送农经统计年报表。及时报送农业农村部政改司、合经司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9.9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绩效工资增加,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费,退休人员去世形成的抚恤金、丧葬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收入预算229.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支出预算22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2万元,占92.60%;项目支出17.00万元,占7.4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9.9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增加6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绩效工资增加,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费,退休人员去世形成的抚恤金、丧葬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2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6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9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增加6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绩效工资增加,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费,退休人员去世形成的抚恤金、丧葬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67.83万元,占7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4万元,占16.68%;卫生健康支出7.41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占7.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运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特定目标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加0%,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加0%,无增加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公务用车,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无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229.9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200.7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2.13万元;事业运行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5.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目1个,涉及预算2.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是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是指用于土地流转、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