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点击数:人次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和重要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协助做好本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下,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

1.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协调职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职责,全面推广应用全省“1+8”示范试点成果,重点围绕“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进一步压实各牵头单位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门工作法治化水平。

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效率和质量,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从一类乡镇向二类乡镇延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乡镇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深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中参谋助手作用。

3.加大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主动靠前为项目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做优做强片区中心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推广工作,以南坝片区“1+2+N”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模本,在全县各片区有序推广应用。

4.切实提高司法为民惠民质效。进一步推广“宣汉司法”抖音普法公众号,加大优质普法短片社会宣传力度。持续加大“线上 线下”全时空普法力度,分层级、分类别细化法治宣传举措。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机制,优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方式和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切实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展行业化、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

5.切实抓牢特殊人群管控。升级打造“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推动司法行政指挥平台全面部署应用,加强应急指挥平台的运用,全面升级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监管系统和在线教育系统。进一步优化“互联网 ”远程视频会见服务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困难刑释人员首月救助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司法局

2

 

3

 

 

第二部分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953.1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7.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1953.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0.64万元,占4.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47万元,占95.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95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47万元,占85.99%;项目支出273.64万元,占14.0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53.1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7.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47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54.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2.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8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73.69万元,占78.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5万元,占11.02%;卫生健康支出68.41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124.02万元,占6.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5.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9.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方式的普法宣传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3年预算数为56.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9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5.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60.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45.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4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略有调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其他乘用车2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243.22万元,与2022年预算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有所降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司法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其他乘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司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94.5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94.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