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创新“三三”制工作法 谱写综治信访维稳新篇章
来源:桃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信访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宣汉县桃花镇从信访预警入手,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积极探索新时代信访体制机制建设,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夯实基层基础上持续发力,逐步构建了三级责任体系、三轮化解机制、三大调解形式的基层信访治理工作格局,着力解决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量信访工作服务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三级责任体系,凝聚信访维稳合力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逢会必讲、遇事必办成为常态。建立完善三级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镇村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凝聚信访维稳合力;同时构建镇、村两级书记抓、抓书记”“经常抓、抓经常的工作格局,将信访工作纳入村(社区)班子考核情况,并作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党委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纳入网格化管理,依托、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对群众反映的诉求,由网格员及时处理或汇总上报到村(社区),做到吹好哨”“报好到”“办好事,实现了队伍共建、网格共治、数据共享,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实施三轮化解机制,提升解决问题实效

为有效将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党委制定了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即针对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落实在村民小组化解调处三次,无法化解后上报由村级化解调处三次,最后上报级化解调处三次。经过三级三轮的反复化解调处,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矛盾不上交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通过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化解三个三工作法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我镇社会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实现重大风险隐患化解率达100%,在村民小组化解矛盾纠纷45件,村级70件,镇级66,所有矛盾纠纷实现了清零。

推行三大调解形式,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针对部分矛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单凭调解组织难以解决的问题,推行三调解形式一是人民调解。侧重村两委在村级事务中的协调作用,围绕涉及集体利益和村级事务的事项,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特别是针对土地承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旧村改造等工作产生的问题,村委会主动与当事人联系沟通,有政策的按政策解决,没政策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二是行政调解。将台上台下干部矛盾、历史政策遗留等问题作为关注重点,村(社区)镇级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行政手段,协调各方利益,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三是司法调解。把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对涉法涉诉的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借助镇综治办、信访办和基层法庭平台,着力在诉前、庭前和案件执行等关键阶段及时介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各方利益诉求,最大程度规避诉讼风险,降低诉讼成本,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一年来,通过三调解手段,全4个复杂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有效解决了机制不畅难题。

三三工作实施以来,桃花镇各行政村共调处矛盾纠纷70件,调处成功64件,上交6件,接手66件,调处成功6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矛盾不上交,在村两级的共同努力下,桃花镇敢于担当、精于担当、善于担当、严于担当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用忠诚担当不断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