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
来源:峰城镇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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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各项发展方略,凝聚脱贫攻坚巩固合力。

一是聚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聚焦粮食生产不放松,不折不扣完成好万亩大豆玉米3 2复合种植和百亩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物流消费增长。

二是做强特优产业,持续擦亮精品招牌。加强全镇车厘子产业园管理,持续放大品牌效应,再创雪茄烟叶生产新佳绩。对板桥河村蜂糖李、脆红李等已有产业提供多方技术支撑,扭转无人种、不挂果、业主无信心的局面,保障产业助农增收致富。推进农畜业融合发展,实现种养融合发展。

三是强化“一村一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坚持产业发展与集体经济收入挂钩,通过“支部农户公司”、“支部联合社农户”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全面整合集体资源,实现集体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是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城乡品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筑牢生态环境屏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五是做实民生实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繁荣社会事业,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建筑、消防、危化物品、食品药品、燃气管道等重点安全领域的监管执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直属宣汉县人民政府,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机关,属于综合事务管理机构,下辖四个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29.3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2022年,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12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9.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12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94万元,占97.48%;项目支出28.40万元,占2.5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9.3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2022年,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9.34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29万元、农林水支出256.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9.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4.5万元,要原因是对比2022年,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65万元,占57.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8万元,占11.13%;卫生健康支出33.68万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62.29万元,占5.52%;农林水支出256.04万元,占22.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事务开展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运行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1.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6.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退休人员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8.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0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2.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5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0万元。

2023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0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4.6万元,因2023年公用经费包含村级公用经费而比上年增加70.82万元,其中:办公费27.5万元、印刷费6.65万元、 水费2.60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4.65万元、差旅费5.2万元、 维修(护)费33.50万元、租赁费2.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劳务费7.9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4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7.51万元、 职工教育培训费3.03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8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8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人大工作事务开展运行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行政机关运行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实施退休人员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保障农村社会事业开展实施。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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