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走访 暖心帮教 ——宣汉县司法局协同达州监狱干警走访慰问社区矫正对象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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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关照,我一定洗心革面,服从监管,不给国家和社会添乱……”社区矫正对象紧紧拉住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着。这感人的一幕发生在宣汉县某社区矫正对象的家中。

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质量和教育成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实际困难,5月11日宣汉县司法局联合达州监狱对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黄、冉某进行了走访慰问,引导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要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争取学得一技之长,坚定重新融入社会的决心。

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宣汉县普光镇某村人,2010年前因故意伤害罪在达州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一直遵纪守法,因家庭有位智障成员,家庭比较困难,为提升家庭收入而走上了非法狩猎的犯道路,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决定缓刑五个月该矫正对象年老体弱,其他谋生技能,长年在家务农,家庭经济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冉,24岁,宣汉县南坝镇某村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决定缓刑二年。该矫正对象未成年时父母离异,与母亲一起生活幼年时病致其智力低,眼睛致残目前无工作,无生活来源,家庭经济困难。了解到两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后,达州监狱文渊副监狱长一行,在县司法局副局长许小波陪同下,到两位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谈心。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生活、就业和社区矫正情况鼓励他们要增强信心自立自强,克服生活困难,调整心态,学会正视过去,重拾面对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同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服从管理,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同时向两位社区矫正对象米、油等生活物资。黄某、冉某深受感动,均表示一定全力放下包袱、认识错误、积极改造。

近年来,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在狱服刑人员亲属,宣汉县司法局联合达州监狱开展了多走访慰问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及在狱服刑人员的改造增添了动力,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和在狱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展示了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机关之间的经验交流,进一步整合了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资源,为社区矫正工作赋能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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