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职能简介
主要承担城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规划决定的征收项目。
(二)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重点工作
1、完成吴家梁地块企业征收
2、完成明月新城二期拆迁、征收
3、完成西门农贸市场地块征收
4、协助天生、柏树等相关乡镇完成达州市东部经开区供排水项目征拆
5、完成石岭大道西延线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拆
6、完成西城御府、石坝湾剩余门市安置、分配
第二部分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3.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上年无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收入预算423.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支出预算42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49万元,占87%;项目支出56万元,占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3.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上年无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49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上年无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26,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3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4.1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0.31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37.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1.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8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机为事业单位无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