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安办〔2023〕13号《全县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为期100天,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农用车亡人事故教训,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行驶的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不发生的两降一不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政府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村交通出行特点,针对春播、秋收、赶集等农用车违法载人易发多发时段,田间路、村道路等事故易发路段,出台本村的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各村要通过微信群、大喇叭、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学习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充分发挥全镇11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利用赶集进行集中宣传,引导群众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1.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村“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明确村两委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点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建立本村农用车(包括有牌无牌车辆)、农用车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台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报镇综合执法办。
2.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建立农村劝导点、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对拒不听从劝导的,劝导员及时报镇综合执法办,由镇综合执法办报送公安机关。
3.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农村交通“六见”(见醒目警示宣传、见村支两委干部承诺保证、见农用车驾驶员教育警示培训、见摸底排查基础台账、见农村劝导员“两站两员”到位、见交警分片到位)活动,各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悬挂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标语条幅,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巩固提升阶段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化排查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强宣传、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工作重点,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成员由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推动此项工作,针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确保整治实效。
(二)主动协调,强化监管。要加强与交警、交通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对劝导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将作为各村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汇总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掌握本村工作情况,明确专人做好数据统计、负责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