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勘误、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正常退保、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待遇稽核、生存认证、关系注销、违规领取资金追回等业务;负责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等“五类缴费困难群众”参保政府代缴费工作;负责城乡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抓好基金预算、决算和调度工作,开展好基金风险防控;负责全县老农保业务的清理清退工作,及时处置老农保遗留问题。
2.负责村(社区)干部离任补贴工作。负责全县村(社区)干部离任补贴的信息核实、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工作,落实正常待遇调整及核发补发工作;全面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稽核追缴冒领多领资金,及时注销减停死亡人员待遇。
3.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发放工作。负责掌握失地农民参保信息,及时接收、复核、归档“大龄人员”参加居保的相关信息;负责测算每月被征地农民应享受的生活补贴资金,负责生活补贴调整、及时增减,抓好待遇发放;负责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追缴违规领待资金,正确发放死亡人员遗属补助等。
4.负责乡村振兴联系村的帮扶工作。履行好单位帮扶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好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结队帮扶。
5.负责机关党建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抓好县人社局交办事项。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居保政策宣传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在每个乡镇、自然村设立政策咨询点,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上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政策,答疑解惑,确保城乡居保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2.持续开展资格认证工作。持续进行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生存认证工作,全面清理死亡不上报、套取基础养老金现象;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3.全面推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合作银行约定关键数据项,建立大额预警和对账确认机制。
4.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地组织相关股室及经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加大社会保险风险防控的检查力度,查找各环节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与执行中存在的缺陷与风险点,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多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5.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股室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第二部分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66.7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纳入当年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收入预算366.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7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支出预算3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9万元,占67.47%;项目支出119.3万元,占32.5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66.7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纳入当年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7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6.7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纳入当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4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11.34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18.01万元,占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98.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1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及医疗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23.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7.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2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相对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17.41万元,与2022年预算下降6.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48.1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41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0.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8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