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做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宣市监处罚〔2023〕63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友邻超市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友邻超市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8.08元; 3.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 分期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7 | |
2 | 宣市监处罚〔2023〕64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宝宝副食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宝宝副食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7 | |
3 | 宣市监处罚〔2023〕44号 | 关于宣汉县春冬副食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春冬副食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1 | |
4 | 宣市监处罚〔2023〕43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远翠副食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远翠副食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警告; 2.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1 | |
5 | 宣市监处罚〔2023〕45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宗俊副食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宗俊副食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1 | |
6 | 宣市监处罚〔2023〕288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白坪岭卫生站涉嫌使用过期药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白坪岭卫生站 | 使用过期药品 |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硝苯地平片1瓶,奥美拉唑溶胶囊2瓶); 2.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7 | 宣市监处罚〔2023〕293号 | 关于宣汉县金珠福林石材加工厂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宣汉县金珠福林石材加工厂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延期缴纳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8 | 宣市监处罚〔2023〕295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肖氏石材厂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宣汉县土黄镇肖氏石材厂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延期缴纳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9 | 宣市监处罚〔2023〕294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诚实石材加工厂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宣汉县土黄镇诚实石材加工厂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延期缴纳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0 | 宣市监处罚〔2023〕343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汪师按摩涉嫌利用广告作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案 | 宣汉县土黄镇汪师按摩 | 利用广告作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 | 罚款人民币元1000.00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依据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1 | 宣市监处罚〔2023〕289号 | 关于宣汉县湘颜化妆品百货店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宣汉县湘颜化妆品百货店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1.罚款3000元; 2.没收已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唐琳牌小弯尖炫黑极细眼线液笔6盒) |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2 | 宣市监处罚〔2023〕345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小吴副食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小吴副食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叶夏生牌蜂蜜汉堡1袋,巧妹子牌老坛山椒味豆干1袋,童康园牌拉丝糖1袋); 2.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3 | 宣市监处罚〔2023〕371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孙姐副食门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土黄镇孙姐副食门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警告; 2.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萬幸牌青菜面13袋,太平牌调味面制品13袋); 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4.4 | |
14 | 宣市监处罚〔2023〕292号 | 关于宣汉县疆城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宣汉县疆城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双汇牌香辣香脆肠3个,双汇牌鸡肉肠熏煮香肠1个); 2.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延期缴纳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5 | 宣市监处罚〔2023〕130号 | 关于宣汉县土黄镇文氏康复理疗店涉嫌利用广告作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案 | 宣汉县土黄镇文氏康复理疗店 | 利用广告作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7 | |
16 | 宣市监处罚〔2023〕129号 | 关于宣汉县山森堂大药房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宣汉县山森堂大药房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7 | |
17 | 宣市监处罚〔2023〕291号 | 关于周友兰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友兰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5号南孚电池120粒、7号南孚电池240粒;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8 | 宣市监处罚〔2023〕342号 | 关于宣汉县海龙大药房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宣汉县海龙大药房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19 | 宣市监处罚〔2023〕344号 | 关于四川省仁兴药业有限公司仁爱药房九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四川省仁兴药业有限公司仁爱药房九店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 |
20 | 宣市监处罚〔2023〕290号 | 关于宣汉县勇青超市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宣汉县勇青超市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 2.没收已扣押的干松茸(1.482kg); 3.罚款人民币14700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