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含银行、保险、证券等,下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我县金融形势,为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区域性金融中心战略研究。
2、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职能。
3、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联系国家驻宣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
5、负责全县融资促进工作。参与策划、指导、协调、规范涉及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资产整合的金融工作;负责政府与国家政策性银行融资的日常工作。
6、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促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指导全县金融工作。
7、组织推进我县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县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和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提出促进我县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
8、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管理和指导担保公司,协调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重点工作
1.全力冲刺“百强县”金融指标。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年成功创建全国“百强县”目标,会同人民银行宣汉县支行及时研判拟定2023年度百强县创建金融指标目标任务并及时分解到各银行机构;二是压实各银行机构工作责任,引导其加强产品营销和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市级金融机构的支持;三是定期召开调度会,按季度召集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召开调度会,对百强县金融指标季度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及时查找问题症结和差距所在,制定相应措施全力确保“百强县创建金融指标的圆满完成。
2.全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宣汉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二是紧盯金融风险点和风险机构,压实三个责任,力争通过努力全面释放金融风险。三是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和排查力度,协助公安机关加大金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扎实做好金融信访维稳工作,确保辖区金融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的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调剂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编制4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正、副主任分别按正、副科级干部配备。目前在职人员4人,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此页无数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页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此页无数据)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4.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6万元,主要原因是百强县融资对接会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收入预算7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支出预算7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1万元,占73.16%;项目支出20万元,占26.8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4.5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6万元,主要原因是百强县融资对接会增加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1万元,占比100%;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金融支出58.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76万元,主要原因是百强县融资对接会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万元,占5.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2.15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6.04%;金融支出58.02万元,占77.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金融支出。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金融监管支出。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金融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事业编制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公用经费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比10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我单位无公务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宣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3.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217金融支出(类):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9.21701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反映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20.2170150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21702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反映金融部门监管支出。
22.2170299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项):反映金融部门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监管方面的支出。
23.21799其他金融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4.2179999其他金融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6.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
27.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