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李某被拖欠工资达3年之久;女性张某被家暴数次;苟某遭遇车祸;残疾人王某钱财被骗;水泥工吕某工伤纠纷…….,法律援助每年受理不同身份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计其数,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三年来,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共计2580件,其中农民工案件503件,残疾人案件309件,妇女儿童697件。为群众办实事,做群众的“贴心人”,宣汉县司法局运用“望闻问切”“四字”工作法,推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传递司法为民惠民法治温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望”而察民情。倾听民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一是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把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采取“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的形式,每个月选择一个乡镇、村(社区)或居民楼栋,到群众家中去,主动接触群众,深修“望”功,既达到望而知民需,又扩大了法援宣传面。二是组织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联合村居两委成员有针对性地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赡养等案件线索,及时处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闻”而知民意。收集民意,广泛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并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优势,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有关律师事务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分配律师定期到看守所、残联、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咨询服务。二是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3个,公共法律服务室300个。极大的方便了偏远群众就近获得优质的法律帮助。
“问”而解民盼。了解民生,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吃拿卡要”现象。一是成立法律援助质量督查组,每半年对全县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认真处理法律援助的投诉,发现承办人履职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对已办结的援助案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查看卷中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取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起诉述、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三是回访当事人。援助中心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由援助中心安排专人采取上门了解,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收费、索取财物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按批次转交局监审人员对法律援助受援人进行实地回访,形成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的无缝对接。
“切”而护民利。解决民忧,要“切”中群众问题关键点,归根结底要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建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制度,法律援助中心由专人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受援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法院判决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受援人解读,并耐心仔细告知受援人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意义和时间,真正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二是切实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服务平台与法律援助业务的深度融合和互联互通,确保确保“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全覆盖,打造符合时代特征的法援为民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