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溪镇委员会关于成立清溪镇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宣汉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清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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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镇级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宣汉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宣汉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溪镇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宣汉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锐  党委书记

副组长:桂贞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菊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怀茂  党委副书记

罗淋洪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舒海兵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雪  副镇长

赵德毅  副镇长

员:陈秀玲  办公室主任

艺  党建办主任

李子平  纪委副书记

赵小林  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梦佳  社会事务办主任

符纯文  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办)主任

丁有明  财政所所长

刘光琴  社会治理办(信访维稳办)、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峰  武装部负责人

李玉泉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陈朝英  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周园伟  城乡基层治理办主任

艳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严青山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村  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洪清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林  保中心负责人

青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办由罗淋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子平同志负责整改工作日常事务安排。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成员若因工作调整或分工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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