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峰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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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镇辖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总目标,按照防疫优先、保供为要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以及动物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继续对猪瘟实施过渡期免疫政策,确保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动物疫病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动物产地检疫率达100%丰桃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100%。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可防可控。

二、工作重点

(一)搞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防控方针,坚持集中免疫与及时补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对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实施“先免后补”政策、对散养农户按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全面推进“村干部带队、小组干部消毒、村防疫员打针”等方式予以全面落实,全镇统一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切实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筑牢防疫屏障。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2023316日至202343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2023920日至20231030日。

(二)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各村(社区)、村民小组要持续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利用“三个一”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进行对动物疫病防控进行大宣传、大培训,对养殖户(场)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措施,加大消毒频次,确保消毒效果,圈舍消毒面达100%,全面开展大消毒,从根本上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做好动物疫情风险预警。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科学评估疫情发展态势。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对监测抗体水平达不到要求的村(社区)及时督导强化补免,建立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各(社区)要安排专人,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持续开展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社区)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非洲猪瘟防控部署和要求,总结前期防控经验,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活动,逗硬网格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场、点)环境采样监测,加强生猪出栏检疫、屠宰环节风险管控、生猪收购贩运管理,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风险管控、消毒灭源等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和健全疫情有奖举报制度,规范疑似疫情和自检阳性处置程序,严肃查处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生猪、不主动报告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违规调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

)抓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重点做好布病、狂犬病、结核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强化牛羊布病监测,规范引种和补栏流程,未经隔离和检测不得混群饲养,降低传播风险。各(社区)要强化犬只管理,做好狂犬病免疫,提高免疫率和栓养面,加大对疑似狂犬、恶犬、无主犬、流浪犬的捕杀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

)严格动物卫生监督。(社区)积极配合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加大进村临时检查点检查、消毒制度,切实履行属地负责制,维护动物防疫秩序。

)积极推进无疫小区建设。(社区)积极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落实动物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和疫病净化技术规范,推进无非洲猪瘟小区建设。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加强对中小规模养殖户法律法规、防控技术、生物安全等培训,增强养殖户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督促指导养殖户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和消毒制度,使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根除。

)积极有效应对突发疫情。社区)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应急工作程序,落实防控工作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疫苗、消毒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监测诊断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迅速控制并消灭疫情。强化应急值守,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科学、及时、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部署属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扎实开展。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见附后)。同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和各村防疫人员为成员的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小组(见附后)。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今年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镇政府要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疫情监测、应急物资储备、强制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畜禽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行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村的动物疫情工作负总责,实行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层层落实好责任,把今年的动物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对因措施不落实、工作走过场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1.峰城镇2023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峰城镇2023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小组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3316

附件1

峰城镇2023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春林(镇长)

副组长:人大主席

成    员:何奉明(财政所所长

  任厚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恒源(派出所所长)

  廖晓英(林业站负责人)

  冉何岚(市场监管所所长)

  郑三清(综合执法办主任)

  孙光春(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附件2

峰城镇2023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人大主席

  副组长:任厚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宋科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方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社区)动物防疫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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