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金镇2023年抗旱预案》的通知
来源:黄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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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黄金镇2023年抗旱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黄金镇2023年抗旱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对黄金经济社会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全镇抗旱应对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干旱期间场镇供水安全,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镇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做到以人为本,科学抗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千方百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利部《抗旱预案编制大纲》《达州市场镇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黄金场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金镇全镇范围应急抗旱工作。

2.基本情况

2.1镇自然特性

2.2干旱特征与主要灾害

2.2.1干旱特征

干旱指由于久晴无雨或少雨,造成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发育或无法种植,人畜饮水出现困难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它常在单一气团控制下或长期少雨条件下形成。根据历史资料分析,宣汉县黄金镇干旱特征:一是季节性干旱,一年内可出现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冬旱五种类型的季节性干旱,尤其以冬、春、夏、伏旱为重;二是区域性突出。在区域分布上:黄金以西地区为夏旱和夏伏旱常见交替,也是川东伏旱常见边缘区。三是干旱规律性不强。据气象部门实测资料统计,90%的年属于冬、春、夏旱为灾害年,只是干旱程度不同,有的年份是夏旱连伏旱甚至秋旱。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黄金境内旱情发生更加联规律,2006年特大旱灾给全镇农业、人畜饮水等造成严重损失。四是夏伏连旱现象严重。全镇夏伏连旱频率为“10年2-5次一遇”。

2.2.2抗旱体系建设

目前我镇已建各类水利工程179处,其中:小二型水库4处,在“十二五”期间,全镇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共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0处,基本解决了8个村(社区)的饮水困难。但由于水土流失严重,一些水利工程年久失修,部分地方水质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加之城镇一体化进程加快发展,解决部分场镇及农村饮水问题,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要任务。

3.场镇干旱等级划分与响应

3.1干旱等级划分

黄金场镇干旱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Ⅳ(轻旱)、中度干旱Ⅲ(中旱)、严重干旱Ⅱ(重旱)、特大干旱Ⅰ(特旱)。

场镇干旱具体等级指标见下表:

评价指标

轻度干旱Ⅳ

中度干旱Ⅲ

严重干旱Ⅱ

特大干旱Ⅰ

主要指标

连续无降雨日数(天)

10~20

21~30

31~45

﹥45

 

 

 

 

参考指标

缺水率(%)

5~10

11~20

21~30

﹥30%

城镇人口用水困难率(%)

﹤5

6~10

11~20

﹥20%

水库蓄水量(河道来水量)距平均值(%)

-10~-30

-31~-50

-51~-80

﹥-80

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0.5~1.0

1.1~2.0

2.1~3.0

﹥3.0

注:无效降雨指日降雨量小于5mm。

3.2应急响应流程

发生旱情时,受旱区域场镇可能出现缺水现象,由县气象局及时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即按照本域案启动各项应急措施,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和统一调度,各乡镇政府,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及时启动乡镇本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提水、调水、送水等各项应急措施,千方百计保证场镇及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4.指挥体系与职责分工

全镇抗旱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使场镇抗旱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

5.场镇抗旱

5.1场镇抗旱队伍组织

镇抗旱救灾工作按照“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各村组建自身的抗旱应急队伍,主动开展应急抗旱救灾工作。

5.2镇抗旱物资储备

镇抗旱物资实行分级分部门储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旱、抗大旱、抗大灾物资储备,物资的调用本着“轻重缓急,先主后次“的原则,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承担对口帮扶的各级相关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送水工具、发电机、输水管线、移动抽水设备、油料等抗旱物资,保障抗旱工作的需要。

5.3场镇抗旱应急送水

干旱期间,受旱场镇供水水源枯竭,通过各种自救措施无法保证场镇及农村居民基本饮水时,政府应及时测算出每日最低保障用水量,并立即上报,请求应急送水。

5.4场镇抗旱应急提水

干旱期间,新华片区水利站、黄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在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的组织领导下,会同所在政府修建应急供水设施,钻井取水,尽力解决饮水应急。

5.5安全、电力、消防保障

抗旱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纠纷处置由镇安办负责。主要任务是维护场镇的社会治安秩序,会同镇政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特别是要防因争抢水源而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

抗旱期间,场镇的供电由电力部门负责。要优先保证指挥机关、供水单位和临时提水泵站的用电。

因高温干旱引发火灾,由政府组织消防和林业部门及时处理,迅速扑救。

5.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干旱期间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督促医院落实医务力量,组建抗旱应急医疗队伍深入受旱场镇,检测供水水质,预防和救护,对新开辟的水源进行消杀处理,防止疾病发生。

5.7信息报送

干旱期间,受旱乡镇抗旱工作实行旬报制,即每月5、15、25日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应办、县民政局报送。

县气象局发布Ⅱ级以上(含Ⅱ级)干旱信息预警后,镇政府的抗旱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度。即每日下午16时前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最新旱情及工作开展情况。

抗旱救灾是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旱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顾全大局,全力参与,自觉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将旱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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