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宣汉县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宣府办〔2017〕44号)文件精神。县审计局牢固树立“审计整改是巩固审计成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关键环节”的理念,不仅重视在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而且重视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现就收到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部署落实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县审计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组织保障,强化“整改力度”。一是将审计发现问题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报告,就审计整改事项纳入专项督查范围;二是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目标办、县财政局联动,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与领导业绩相结合并加强问责;三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二)落实措施,加快“整改速度”。县审计局将审计发现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类。立行立改的要求在审计期间或审计结束很短时间内整改完毕。分阶段整改的要求制定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持续整改的一般都是因政策环境变化的问题,以后考虑纳入特殊销号程序。各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完善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整改速度有所提高。
(三)注重细节,加强“整改深度”。去年来,被审计单位组建专班,责任到人。认真分析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方面的问题,深挖关键点和难点,明确方法步骤,重点在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下大功夫,将根治问题作为着力点,更好地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总体看,2020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屡审屡犯现象初步得到遏制,审计整改意识明显增强。2020年10月以来,县审计局共审计和调查单位(项目)264个。《关于宣汉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14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373个、31个、10个。截至2021年10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373个(占100%)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9个(占61.29%)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属改制单位,制定了措施和计划。各部门(单位)和乡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自行上缴入库1万元,及时拨付资金48.09万元,归还清退58.2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553.38万元,减少财政拨款24432.91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项,追责问责2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约谈相关责任人20人。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收入未及时入库6553.38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入库。二是暂付款催收消化工作不力,县财政制定的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未达到60%的问题,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暂付款的催收和分类处置工作,分类明确消化措施,积极消化暂付款,确保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库款保障水平低,县财政2020年1月、3月、4月、12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分别为0.24、0.14、0.09、0.24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加强库款管理工作,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将本地区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方面
一是县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337.12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部分支出科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或年初预算严重不足、预算执行率低、未及时与财政对账导致少下达年初预算27.4万元等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县商务局等2个部门决算编报不真实2395.15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2.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县应急管理局等2个部门“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的问题,在2021年支出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了“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规模按要求压减。二是县商务局无原始凭证列支慰问金0.3万元的问题,已完善了相关资料。
3.部门基础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县应急管理局等2个部门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的问题,已由会计补记入账。二是县商务局未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的问题,已按规定建立现金日记账。三是县应急管理局收入未及时登记入账13万元的问题,已登记入账。四是县市场监管局重复报销费用0.83万元的问题,资金已收回并上缴财政;不合规票据支付费用3.64万元的问题,重新取得合规票据入账;未及时清理部分往来款项的问题,已经清理。
4.其他方面
(1)县发改局:2020年审计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问题,系2005年财政预支五宝镇灾后重建小城镇项目设计费,目前正与县财政积极沟通,进行后续整改;未及时拨付工程款41.64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拨付;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多次书面督促项目业主,在建项目56个中,已完工46个项目,10个项目还在建设中;当年实施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的问题,已将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宣汉县塔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宣汉县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等12个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后评价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未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问题,已制定《宣汉县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县商务局:资料不完整拨付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18万元的问题,县商务局已完善相关资料。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2020年高标准农田、街心花园及石岭大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完工,县人民医院传染隔离病区项目因疫情原因处于停工状态。县巴旅公司等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400.39万元的问题,拖欠账款已拨。县行政审批局未按规定实现一站式服务和未按规定实现7c24小时便民服务的问题,系办公场所有限所致,在新的办公场所已规划7c24小时便民服务区域,待搬迁后立即实施。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力度不够、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宣汉县磊鑫采石厂和宣汉县古楼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补办了水土保持手续且得到了行政审批局批复,宣汉县建恩养殖场已停办停产。
(四)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0月以来,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30个,送审金额365153.58万元,审定结算价340720.67万元,审减金额24432.91万元,平均审减率6.6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将按照审定工程价款拨付工程款。新增工程项目未按程序报批的问题,各业主单位已向县政府补报有关资料;部分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如个别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就签订合同等,县审计局已约谈相关责任人。
(五)其他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专项审计调查
(1)县水务局水土保持专项审计调查:一是2016至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进一步明确水保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各成员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水土保持基础工作薄弱、缺失的问题,县水务局派出专人到自贡市富顺县考察学习监测站点建设,将划定禁垦陡坡地范围工作分解到自然资源局落实,对水保管理系统中所缺信息全部进行了补录,与乡镇签订了水土保持工程管护协议。三是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够完整的问题,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完善了《宣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规则》,向相关成员单位下达了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四是未完成水土保持专项规划阶段性目标的问题,县水务局在以后阶段任务规划中如实考虑资金投入,做到实际治理任务相符合。五是未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报送工作机制、收集上报工作不规范、信息资源互通整合不畅、县水务局虚报、多报治理面积合计67.01平方公里,实际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治理任务等问题,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印发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工作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报送、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县水务局将把好审核关,杜绝虚报、多报等情况出现。六是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水务局对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送发了监督检查意见,按时间节点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报告,同时要求业主安排配备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七是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宣汉县磊鑫采石厂和宣汉县古楼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补办了水土保持手续且得到批复,宣汉县建恩养殖场已停办停产。八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县水保局加大检查力度,被检查单位已按程序补报水保方案并取得批复的项目有11个,停办停建1个项目。九是未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征未征240.3万元的问题,已全部征缴到位。十是治理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宣汉县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已竣工并正在审计中。
(2)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一是2018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不实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仔细核对上图入库信息,剔除了不实数据。二是“非粮化”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非粮化”管控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任务。三是个别项目未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和建设单位在审核施工单位送审资料时把关不到位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派驻纪检组对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不够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县财政局下达财政配套资金。五是规划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修正剔除禁止区域建设面积,在今后项目规划在禁止区域的,一律不得审批。六是管护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利用和安全监管办法》等制度,项目建成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向项目乡镇行文函告加强管护利用和安全监管工作,项目业主单位督促项目村加强工程设施管护利用和安全监管。
(3)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物资专项审计调查:在保管方面存在堆码不整齐、缺少防潮措施现象等问题,县卫健局已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当即对物资堆放进行规范,并对堆放房屋作了防潮处理。
(4)县电影公司清产核资:双河督导室王XX涉嫌贪污5.36万元,县电影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借款85万元的问题,已移送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学校现金支付电影费5.02万元且去向不明的问题,已查清去向不明的电影费,其中31380元已收缴入库,柳池镇新红中心校原出纳已经去世,马渡中心校原校长已服刑,其经手5310元和9100元电影费无法追回,其余4380元正在持续整改中;违规无偿出借国有资产的问题,该单位已及时收回出借的发电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附件不完整支付费用0.25万元审批手续不完善支付费用0.02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补齐附件并完善了审批手续,整改完成。
(5)县汽车站清产核资:超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180.22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46.12万元,未计提解缴和少计提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经费、固定资产折旧,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958万元等问题,因县汽车站已改制,人员已调整,整改进度较慢,正在整改中。
(6)四川省丝绸公司宣汉公司清产核资: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置固定资产45.4万元,应缴未缴税费3.9万元,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2.8万元,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催收899.79万元,原始附件资料不齐列支费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因丝绸公司已改制,人员已调整,整改进度较慢,正在整改中。
(7)四川聚鑫律师事务所清产核资:会计制度执行不严、购置固定资产不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的问题,已经将价值为2200元的打印机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基础工作不规范、支付费用0.6万元附件不齐的问题,已将会议通知、方案等附件补充到原始凭证中。
(8)县建筑设计室清产核资:支付费用0.09万元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已补齐附件;支付费用13.57万元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已经完善相关手续;支付费用0.05万元票据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履行签字手续;大额现金支付费用4.74万元的问题,系当时公司账户没有钱,出纳垫支所致,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已经将1850元的打印机补录入固定资产账,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核对和清理;白条入账0.12万元的问题,因该单位已改制撤销,无法补打缴费凭证。
(9)县委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工程实施进度缓慢,系国产芯片供应不足导致,现已竣工并经省安可办组织专家终验通过。
(10)县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建设资金910万元的问题,已在支付进度款时扣回;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县医院加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管理人员日常监管,督促施工和监理管理人员全部到岗就位,建立了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履行外出请假手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389.46万元的问题,施工单位补足了履约担保函,所处罚款10000元已缴县财政;未经验收支付配电项目安装费19万元的问题,县医院进行了补充竣工验收,所处罚款5000元已缴县财政;合同条款前后不符的问题,对合同条款前后不符进行了更正,完善了合同内容;先开工后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县医院将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按程序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11)其他部门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未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引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达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执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等8个牵头单位未以文件形式搭建专项工作组、未编制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联席会议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督促8个牵头单位分别搭建了对应的专项工作组、编制了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健全了联席会议机制。
2.财政财务收支
(1)县第三人民医院:借款、欠款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已经登记入账;“三公”经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已经补全相关手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应收医疗款未及时催收的问题,已指定专人进行催收,并收回部分款项。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超标准列支费用0.08万元的问题,已将超标准列支费用0.08万元已退回县财政局单位代管资金账户;应收未收占道费1.08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将应收未收占道费1.08万元收缴入库;大额现金支付款项5.2万元的问题,单位已发文学习相关文件,杜绝类似大额现金支付款项的情况再次发生;县路灯管理所未经询价或询价程序不规范采购物资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经约谈路灯管理所责任人;县环卫所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已登记入账。
(3)南一小: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项目原有规划面积不足,南坝镇党委政府于2020年3月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教学用地规划调整请示,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由3.92亩调整为11.7亩,2020年6月县政府批复同意。目前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已经完成,待县规委会审核通过后立即实施;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在2021年1月建新账时清理结转完毕。
3.财政决算审计
一是黄金等3个乡镇固定资产未入账93.05万元的问题,已补记入账。二是南坝等3个乡镇无公函无审批等列支费用241.79万元的问题,乡镇已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南坝等3个乡镇决算编报不真实11535.7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四是南坝等2个乡镇违规使用项目资金1430.94万元的问题,对南坝镇、黄金镇各处罚款20000元、15000元并已缴财政。五是龙泉等2个乡镇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45.18万元的问题,上述两个乡镇已按规定取得合规票据入账,所处罚款3000元已缴财政。六是龙泉土家族乡的其他问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龙泉土家族乡通过各级会议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规;账实不符的问题,经县财政监督局核查,总预算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为两个账户之和;扩大开支范围1.15万元的问题,已收回龙泉财政;违规使用现金支付费用81.48万元的问题,龙泉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杜绝超范围现金支付费用的现象再次发生;往来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以往年度往来款正在进行清理;违规报销工作经费1万元的问题,已退回龙泉财政;少记利息收入7.58万元的问题,村级代理记账中心积极与银行核对,将利息收入补记入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4.99万元的问题,乡项目办组织人员对未经验收的项目进行了验收,最终以实际结算价格进行了支付。七是南坝镇的其他问题:截留财政收入8.2万元的问题,由县审计局收缴入库;超范围支出等42.24万元的问题,所处罚款20000元已缴财政;未履行审批手续列支资金71.36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完善审批手续;会计核算不真实63.33万元,已调整账务,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会计制度核算支出;垫付资金未清收85万元的问题,正在组织力量清收;违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实施建设项目98.5万元的问题,所处罚款20000元已缴财政。八是黄金镇的其他问题:审计决定执行不到位12万元的问题,已收缴财政;未履行审批手续支付工程款160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完善审批手续。
4.上下联动审计
粮油等专项资金1099.87万元闲置一年以上的问题,已将该资金已收回县财政;项目推进情况不理想,川粮油种植业结构调整等3个项目进度缓慢、县人民医院传染隔离区建设项目未达时间进度要求等问题,川粮油种植业结构调整等3个项目已完工,县人民医院传染隔离区建设项目因疫情原因处于停工状况。
三、今后审计整改工作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一方面审计机关和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把审计整改与审计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制度、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审计整改回访制度等。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精于专业,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机关在推进审计整改过程中,应当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帮助审计对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督促及时采纳审计意见,促进审计对象“口服心服”,增强对国家审计的信任度。不断规范管理,把审计整改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推进。
(二)健全机制,强化工作合力。要把审计监督和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审计整改问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促使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强化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做好整改工作的合力。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进行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加强公告,发挥舆论作用。加大审计公告力度,充分运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通过公告促进被审计单位自身主动整改,健全完善制度,主动适应和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重功效,促进审计监督的“审、帮、促”作用和免疫功能得到发挥。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