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宣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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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规范、精准公正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

——围绕防范重特大事故,铁心布置,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时期的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围绕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铁面检查,延伸监督检查内容,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加强对我局行政许可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找准重点企业,抓住关键隐患,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加强企业动态管理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解决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行政处罚原则、标准,铁腕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严格执行裁量标准,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做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同案同罚。

——积极改进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加强暗查暗访,及时、有效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纪律,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执法过程控制,纠正执法过错,严格监督问责,保障依法廉洁从政,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为牵引,以发生事故企业、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为重点对象,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为重点内容,注重管理细节,加强动态监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着力解决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的本质性、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重点任务

1.煤矿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煤矿安全投入、人员配备、领导带班下井、通风、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防尘、机电运输、顶板、监测监控、淘汰设备工艺管理等情况;煤矿建立和实施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度,制定并实施隐患排查和安全技术审查制度,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查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自动化控制等进行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近年来发生过事故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3.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业燃放类产品、流向管理、超量储存等进行合法性检查。

4.非煤矿山监督检查重点

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尾矿库坝体、排渗系统、排洪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等。

5.工贸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照应急管理部布置的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4项检查;并对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和存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安排

2023年全年365天,共52周零1天,每周法定双休日2天,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双休日共105天,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16天。法定工作日共249天(365-116=249天)。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共13人,全局列入执法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249×13 = 3237天(本计划所称“天”均指法定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为1624天。主要指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为570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计划为1043天。包括机关应急值守、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四)执法大队执法工作计划专项制定。全年计划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共56家单位(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执法计划。执法大队要按照各执法中队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实施监督检查前,应提前调研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等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地现场检查方案,细化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和方法,经分管领导或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均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运行(煤矿同时使用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并做好文书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对每月执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上一季度监督检查计划进展情况反馈至执法大队。

(二)严格贯彻依法治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权限、程序规定,督促企业依法、有效处置各类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对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省委、省政府十项、市委、市政府十一项、县委、县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杜绝执法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机关纪委要做好跟踪督促,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作提醒,早打招呼,坚决把违纪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附件:《宣汉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附件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应急综合执法一中队

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应急综合执法一中队现有执法人员3名,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9×3=747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350天

1.重点对负责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工贸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不少于12家企业、在县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录中随机抽查4家企业。执法检查时间预计200天。

  2.联合安全执法督导。计划参与各部门以及上级机关组织的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10次,预计150天。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预计150天

参与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安全标准化建设等6次,预计15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247天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调研、处理各类公文及其它日常事务、休假等预计247天。 

二、应急综合执法二中队

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应急综合执法二中队现有执法人员3名,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执法人员数量=249×3=747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330天(170+150=320)。

1.执法检查。计划对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域生产经营单位6家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中全年随机抽查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时间预计170天。

2.联合安全执法督导。计划参与各部门以及上级机关组织的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8次,预计15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180天。计划参与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举报调查核实、组织专家会诊以及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等12次,预计18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247天。机关应急值守、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处理各类公文、检查指导乡镇应急工作、休假及其他日常事务等预计247天。

三、应急综合执法三中队

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应急综合执法三中队现有执法人员3名。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9×3=747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350天

1.执法检查。计划对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和化工、医药、民爆行业领域12家企业展执法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中全年随机抽查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时间预计220天。

2.联合安全执法督导。计划参与各部门以及上级机关组织的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5次,预计130天。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预计150天

计划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抢险、事故调查、组织专家会诊、以及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等10次,预计15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247天

科(室)内勤、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工会活动等预计247天。

四、应急综合执法四中队

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应急综合执法四中队现有执法人员4名。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9×4=996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604天

1.执法检查。计划对全县12处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每次3人,每次5天,共计180天。

2.专项检查。计划对全县12处煤矿开展各种专项检查3次,每次3人,每次3天,共计324天。

3.联合检查。计划参与县人民政府、上级机关组织的联合检查10次,每次2人,每次5天,预计100天。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预计90天

计划参与煤矿安全事故抢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以及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等。计划10次,每次3人,每次3天,共计9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302天

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工会活动等计划30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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